热心人关注邓哲玉后事
律师认为作案飞车贼已构成抢劫罪,可以适用死刑
本报讯(记者王海军 陈良军 实习生林旭红)湖南姑娘邓哲玉的意外身亡继续牵动着很多人的心。昨天,警方对其进行了尸检,广州市有关部门表示对此案高度重视。 众多在粤湖南老乡也纷纷对这个不幸的家庭解囊相助,穗莞深三地都在积极筹措捐款事宜。
穗莞深三地积极捐款
昨天上午,警方与邓家人一起前往市殡仪馆对尸体进行解剖。警方表示,将会尽快实施鉴定,而邓哲玉的尸体有望这两天火化。
在邓哲玉此前工作过的“美之高”公司表示捐款之后,更多陌生的人们向这个家庭伸出援助之手。前天晚上,邓哲玉案第一目击者、羊城晚报集团印务部保安王水根和同事来到邓家的暂居地,看望邓哲玉的母亲,王水根捐出了200元钱,和他同来的四个同事捐了40元。
昨天,更多湖南老乡致电本报,表达捐款的愿望。广东法制盛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江安生表示,在与部分在穗新宁老乡沟通后,将于今天上午召开老乡会。除了为邓家捐款之外,他们还会讨论以更多的方式来帮助邓家。此外,东莞、深圳也都有湖南老乡致电本报或邓的家人,表示要尽自己一份力量。
由于热心人士很多,邓家委托本报公布一个接受捐助的账号:6228480080300743210;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户名:邓哲琳。
律师称该案可适用死刑
昨天,有关法律专家在接受采访时表示,根据最高院最新的司法解释,该飞车贼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劫罪,可以处以死刑。
据广州市大同律师事务所主任朱永平介绍,在去年以前,根据我国《刑法》,“抢夺罪”一般处以3年以下刑罚,最高刑罚则为无期徒刑;而“抢劫罪”一般处以3年以上刑罚,最高刑罚可至死刑。在这种情况下,除非是明显地拿着凶器进行抢夺的,一般的抢夺案几乎全部定性为抢夺罪。
去年6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抢劫、抢夺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扩大了抢劫罪的认定范围。在该案中,根据目击者的描述,邓哲玉被拖行了3米多远,且头部不断撞击摩托车,符合上述相关规定,作案人行为据此应该被定为抢劫罪。而根据《刑法》规定,抢劫致人死亡,可以判处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