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工治安费能否取消
省政协建议出租屋管理只收税不收费,提高流动人口登记积极性
本报讯(记者朱丰俊 通讯员吴春泉)昨日,省政协召开专题协商会,建议我省取消外来工治安联防费,从出租屋税收中抽取资金充当管理经费;尽量“收税不收费”,以提高出租屋主和外来人员登记的积极性。
一半流动人口住在出租屋
昨日,省政协举行了“加强流动人口和出租屋管理工作”专题协商会议。据统计,我省现有暂住流动人口2610.9万人,占全国流动人口的1/3,其中95%居住在珠三角8个市;已登记在册的出租屋有433.4万间(套),除居住在企事业单位、工厂外,约有1300万人住在出租屋内。
七成疑犯属流动人口
而省政协今年4月的调研显示,流动人口犯罪已构成我省社会治安的主要威胁。去年全省抓获的犯罪嫌疑人中,流动人口占七成以上,其中珠三角地区占八成以上,深圳则高达98%;广州、中山抓获的流动人口犯罪嫌疑人中有69.7%和80%居住在出租屋内。
省政协社会和法制委员会调研组认为,管理经费不足、力量薄弱、手段落后,法规支持不够等原因,使得漏管失控严重,重大恶性案件不断发生,刑事治安案件长期高居不下。他们据此建议加强对出租屋和流动人口的管理。
建议
加大对大出租屋主的征税率
据了解,目前我省流动人口管理经费主要来自“两费一税”,即外来工每人每年交30元治安联防费、108元劳动调配费和出租屋综合税。目前虽已规定出租屋需进行登记并缴税,但屋主和承租人登记积极性不高,各地都存在逃税、抗税、少缴税情况。
因此,调研人员建议,取消外来工每人每年30元的治安联防费,对屋主和承租人最好是“只收税不收费”,加大对大出租屋主的征税率,从出租屋税收中按比例返拨资金来解决管理经费问题。此外,委员们还建议对居住达一定年限的非本地户籍人员,给予其和常住居民同等的“市民待遇”,以体现社会公平。
对流动人口实施归口管理
调研报告指出,出租屋多头管理现状,使得有的地方部门互相推诿扯皮,因此建议各地建立党政领导、综治牵头、公安为主、部门参与的管理体制。
对这个建议,省政协常委、省公安厅副厅长朱穗生表示,以公安为主提法不合适,如果其他部门不配合,光靠公安也管不了。比如对一些中央级企业、部队等的出租屋,公安就管不到,而每年炒票、假票经常可追到铁路出租屋。
此外,调研组人员认为,在取消了公安机关对租赁房屋的登记核准后,要及时掌握出租屋的动态信息更加困难。因此,委员们建议完善租赁治安管理法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