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方春明 通讯员 汤庆
本报讯记者昨天从市残联获悉,我市将对盲人保健按摩行业进行规范化管理,满足社会对保健按摩的需求和广大盲人服务社会的愿望,保护盲人保健按摩人员的利益,确保我市盲人保健按摩行业持续健康稳定地发展。
按摩作为我国特有的保健方法深受市民欢迎,由于盲人触觉灵敏、注意力集中,按摩工作是他们最适宜从事的工作之一,大力发展盲人按摩事业,不失为解决盲人就业问题的重要途径。据了解,我市现有盲人近3.2万人,他们是残疾人中障碍最大、困难最多的一个群体。近几年来,由于市场经济的建立和竞争机制的加剧,盲人就业难的问题越来越突出。为给予盲人更大的就业空间,对这一特殊群体的行业必须加大管理力度。
根据“盲人保健按摩行业管理”的规定,烟台市辖区内成立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必须携带身份证、残疾人证、职业资格证、身体健康证明(或卫生许可证)复印件,到当地残联填写《山东省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开业申请表》;审核后到市盲人按摩指导中心审核批准,办理《山东省盲人保健按摩机构执业资格证书》和标识;持《山东省盲人保健按摩机构执业资格证书》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登记,核发盲人保健按摩执照方可开业,并在一个月内到当地残联登记备案。详情可咨询电话:6887342
今年下半年,全市将组成联合执法组,对辖区内的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盲人保健按摩个体经营所进行清查。
:
1、在按摩机构从事按摩工作的盲人保健按摩师,必需持有县级以上残疾人联合会核发的残疾类别为视力残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核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2、盲人保健按摩机构从业人员盲人(含低视力)必须达到60%以上(含60%)。
3、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统一使用山东省盲人保健按摩机构标识。
在规定实施前已经营业的盲人保健按摩机构、盲人保健按摩个体经营者,于9月底以前按规定到当地残联重新填写《山东省盲人保健按摩机构开业申请表》,申办《山东省盲人保健按摩机构执业资格证书》和标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