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门一赌场老板为维护日常的运作,专门成立了以未成年人为主的黑社会组织“和胜义”,其在内地的分支是以40岁的江门人郑国辉为首,由多名未成年人组成的团伙。这个团伙以珠海为落脚点,专门负责到澳门打架报复和收取内地赌客的赌债。 记者昨天从江门市江海区检察院获悉,
“和胜义”组织在内地分支的5名案犯被江海区法院一审判处刑期不等的刑罚。昨天,江门市中院裁定维持一审判决。
据法院审理查明,2002年7月开始,开平人余某德和余某辉两兄弟成为澳门一家酒店的赌厅的股东,并全面负责该赌厅日常运作。从2003年起,两人开始大量招募人员,成立“和胜义”组织。为了让组织成员有地方落脚,赌场还出资成立了“崇义体育会”,以拳馆的名义聚集会员,并把体育会作为犯罪活动的集散地。这个组织一般在赌场内外从事放高利贷(俗称“放数、收数”)、暴力报复等活动,“和胜义”的日常开支由赌厅的部分收入支持。
2003年,38岁的江门人郑国辉及周某等人作为该组织的骨干分子,大量招募青少年成立多个支系,发展“和胜义”组织。2003年,郑国辉在江门通过赵某认识了容某、陈某、马某、陈某4人,便采取金钱、娱乐、旅游等手段拉拢几人先后加入了“和胜义”。
其间,容某等4人通过郑国辉在赌场活动,或与其一起收取内地赌客的赌债。据办案人员介绍,5人主要在珠海生活,一收到指令马上过关到澳门行动。如果内地赌客在赌场输了无钱还,先由赌场内的人看住再告知郑国辉,由他联系赌客的家人或朋友,并提供转账账户。待钱到账,澳门赌场马上放人。据从郑国辉身上搜出的存折所打出来的几十张银行单来看,从全国各地汇来的钱如雪花般多,多以五六万元为主,最多的有十几万元。
江海区法院认为,郑国辉积极参加黑社会性质的组织澳门“和胜义”,是该组织的骨干成员,其行为已经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他又在内地以各种手段拉拢容某等4人加入“和胜义”,已构成发展黑社会组织罪,容某等人的行为构成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容某殴打赵某某的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遂判决郑国辉犯两罪,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五年;容某数罪并罚,执行有期徒刑一年零九个月。陈某、马某、陈某3人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零两个月。判决后,有人不服上诉。
昨天,江门市中院对该案作出裁定:维持原判。(记者罗爱萍 通讯员谭作雄、程生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