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黔在线讯因怀疑儿子不是自己亲生的,竟用刀将年仅6岁的儿子的喉咙割断,然后又乱刀杀死妻子(本报曾作报道),昨日,贵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举行公判会宣布对故意杀人犯范流平等一批罪犯执行死刑。
法院审理查明,范流平因怀疑前妻代某某所生之子范某非其亲生而怀恨在心。 2005年8月30日,被告人范流平将儿子范某带到息烽县青山乡马路岩村四组小桥坡马家屋基山坡上,用事先准备好的弹簧跳刀朝范某脖子处连杀两刀,致范某气管、食管断离,引起创伤失血性休克当场死亡。随后,被告人范流平赶到贵阳市,于9月2日将前妻代某某骗回息烽县,在永靖镇红卫旅社一房间内用弹簧刀朝代某某身上刺杀十余刀,致代某某右颈动脉、静脉及气管断离引起创伤失血性休克当场死亡。
而另一案件的被告人秦继忠,于2000年7月13日下午与同村村民王某某因琐事发生矛盾。同日下午5时许,秦继忠邀约其弟秦某某和苏某某携带菜刀、木棒等凶器到王某某家寻仇报复,因王某某的母亲张某某劝阻,秦继忠即持菜刀朝张某某的头部、手部连砍数刀,并将王某某的侄女王某(4岁)当场砍死。作案后被告人秦继忠潜逃省外。
上述两案件的被告人一审均被贵阳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宣判后,两被告人均不服一审判决,向贵州省高院提出上诉,省高院经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昨日的公判大会结束后,范流平等罪犯被押赴刑场,执行死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