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灾不可抗,人祸要问责
民政部救灾救济司司长王振耀17日对记者说,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死亡数字没有必要隐瞒,也不可能瞒得住。之所以没有必要隐瞒,按照王司长的说法,是因为“自然灾害的死亡人数不像矿难那样要追究行政责任,公布这些数字不会给地方官员压力”。
民政部官员公开做出这样的提醒,相信是有着敲山震虎的用意的。今年是天灾频仍的年份,浙闽一带,台风带来了罕见的特大暴雨和山洪,已经夺去了成百上千条人命;重庆、四川等地,五十年不遇的特大旱灾又在肆虐,极端高温和缺水问题肯定也会危及当地群众的生命安全。在天灾的威迫之下,少数地方官员为了面子上不至于太难看,或为了逃避行政与道义上的责任,很可能会产生瞒报死亡人数的念头。据央视和其他新闻媒体的披露,瞒报灾情的现象已经在不同地区有所显露。在这种情形下,民政部做出善意而中肯的提醒,既强调了地方官员的责任,也有助于预防瞒报、漏报问题的发生,是有正面意义的。
不过,对于自然灾害导致的人员死亡“不像矿难那样追究行政责任”的说法,我们觉得还是有辨析的必要。
理论上说,自然灾害是不可抗力,它所导致的人员伤亡是不应该由地方官员承担责任的。但不可忽略的是,天灾往往伴随着人祸,由于灾情预报不准确、灾难防范不得力,或灾后抢救不及时,行政机构的疏忽懈怠有可能导致灾情的扩大和死亡人数的增加,对于这类问题,地方官员不仅要承担行政责任,严重时还必须承担刑事责任。去年,“卡特里娜”飓风席卷美国新奥尔良,并带来惨痛的生命财产损失之后,美国政府就因“反应迟钝”遭到朝野一致的批评,联邦紧急措施署署长还因此辞职。这个例子似乎告诉我们,在对待重大损失和众多人员死亡这样的情况时,天灾与人祸的因素是不能混为一谈的。该老天负责的或可“赦免”,该官员负责的就应追究。
每当强热带风暴袭击沿海地区的时候,我们总能从媒体上读到很多“抗灾救灾的壮歌”,这些报道为我们展现了各地干部群众在面对天灾时的顽强精神风貌,起到了鼓舞人心的作用。但另一方面,数以百计的因灾死亡人数又会让人们心情沉重,并产生疑惑:既然预报很准确,抗灾很得力,救灾也很及时,为什么每一场台风还是会掠去许多人命呢?为什么罕见有官员站出来,为人员伤亡承担某种责任?
今年8月,超强台风“桑美”正面袭击福建地区,仅在福鼎的一个港口就夺去了近200条人命;南京高淳县南宕村因为干旱导致自来水断流,当地政府反应迟缓,以至于3000村民不得不到钉螺灾情严重的水阳江里取水;在旱情极为严重的重庆,本月已经发生72起森林火灾,绝大部分大火都由人为因素造成;有着火炉之称的某市,一方面发出高温橙色警报,一方面又让数千建筑工人在露天工地上“加紧施工”。在天灾肆虐的大背景下,人祸的影子不时闪现,如果对之一概免责、不追究行政责任,那么,天灾就真的成为一顶黑色的“保护伞”了。
旱涝灾害让百姓生计艰难,这样的时刻更凸现政府责任。意识到责任并承担责任,在出现失误时追究责任,都是执政能力的体现。不以天灾宽宥己过,想来也不算是对地方官员的苛求吧。 (责任编辑:韩美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