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省政协主席会议建议目前隶属于公安、房管、计生等有关部门的管理队伍重新整合
本报讯记者王雷、通讯员吴春泉、实习生王倩报道:广东省政协昨天召开“加强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工作”专题协商会,会议由省政协主席陈绍基主持,副省长李容根到会讲话。省政协副主席许德立、王兆林、周天鸿、陈蔚文,秘书长杨懂参加了会议。
享市民待遇取消联防费
主席会议建议将各地出租屋管理中心(站)改名为出租屋管理服务中心(站)。积极拓宽服务渠道,扩大服务范围,使流动人口和常住的居民享有同等“市民待遇”,并建议取消向外来工每人每年收取30元的治安联防费。
加强流动人口动态管理
加强流动人口管理,由省统一规划,建立全省联网的电子信息平台,使之逐步覆盖居住在出租屋、工厂宿舍、小旅馆和住宅小区等的流动人员,推进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建立IC卡管理机制,将出租人与承租人资料存入IC卡,同身份证、暂住证、屋主资料与网络平台链接,租用与取消及褒优贬劣等相关情况通过刷卡登录,实现管理的智能化。
管出租屋队伍重新整合
对于治安隐患多多的出租屋,构建省、市、县(市、区)、乡镇(街道)、居(村)委会五级管理体系。流动人口特别多的市,市政府设立专门机构。
主席会议建议将目前隶属于公安、房管、计生等有关部门的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队伍重新整合,配备管理人员,由当地流动人口出租屋治安管理工作小组统一招聘、统一管理。
此外,主席会议还建议修改《广东省流动人口管理条例》、《广东省流动人员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两部法规,或制订一部适应当前实际情况的综合性流动人口出租屋管理法规。 上图:广州天河棠东村摸索出流动人口的管理办法,出租屋实行治安闭路电视监控 本报记者 何奔 摄
(日京/编制)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