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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快报讯(记者 曹晶晶 实习生 华璐 通讯员 陆丹)走秀表演竟然变成了丰胸广告的片断!在广告业界颇有名气的环球小姐广东赛区季军何婧(见图,资料图片)因此损失了价值40万元的汽车代言合约,身材也备受质疑。她最终将卖广告的整形医院告上广州市白云区法院,要求停止侵害肖像权并胜诉。
形象被盗用身材遭质疑
湖南姑娘何婧自2001年到广州读服装设计专业后,凭其出众的外貌条件,先后参加了“美在花城”、世界模特大赛、南方数码精英模特大赛及环球小姐中国决赛等模特比赛,曾获得环球小姐广东赛区季军等头衔。从华农毕业后,何婧专心从事模特职业,并成为多个商家的代言人,其形象多次刊载在各类报纸、杂志等媒体上。
2005年下半年,何婧接到了家里人的电话,质问她何时成了电视丰胸广告的代言人。何婧感到十分疑惑,自己从来没有接过任何类似的广告表演呀!回家认真看了电视,才发现是其在2003年中国国际时装周获奖作品汇演的表演录像被插入到一则丰胸广告中,该录像每次在广告中出现1—2秒。
打击接踵而来。先是在2005年10月18日,何婧收到本已谈好代言的汽车公司(代言费为40万元)发出的说明,内容为:“由于发现何婧小姐形象出现在广州某医学整形美容医院的隆胸广告中,在各大频道播放,受该事件影响我司决定暂停就代言事宜与何婧小姐进行签约安排”。不久,身边的人都对她指指点点。在巨大精神压力下何婧选择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肖像权,要求医院赔礼道歉并赔偿39万9千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医疗访谈节目也算广告
被告广州某医学整形美容医院在庭上辩称,与何婧素不相识,亦从未使用其肖像作任何的广告。何婧所提交的“丰胸广告”,是以美为主题的健康资讯采访节目,不属于广告的范畴。该节目并非由医院制作,医院亦没有向电视台支付任何形式的报酬,不足以证明医院侵犯了何婧的肖像权。何婧则坚持认为该节目属于以营利为目的,为宣传医院假体隆胸技术而制作的广告。
白云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在本案中,该介绍注入式丰胸技术的电视节目多次出现介绍医院服务的滚动字幕,并附有医院的地址及联系方式,符合广告的一般形式。整形医院未能举证节目属于访谈节目且没有向电视台支付任何形式的费用,故不予采纳医院的辩护意见。
最终法院判定,广告侵犯了何婧的肖像权,造成了一定的社会不良影响。何婧作为具有一定知名度的专业模特,该不良影响导致其商业价值一定程度的下降,何婧亦因公众的误解和舆论的压力精神受损。医院需停止播放广告,并在各大频道以书面方式播放向何婧赔礼道歉的声明。何婧获赔4万元精神抚慰金。
“我就是要警告一下整形医院!”
拿到判决书的何婧并没有感到轻松:“我之所以通过法律途径告医院,主要是想警告一些整形医院,不能为了宣传而随便用他人的形象。此外,因为我是选美出身,广告播出后,令我的身材备受质疑。”何婧表示,法院判决的4万块对整形医院来讲根本起不了警示的作用。
(日京/编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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