骂人博客当庭道歉
全国首例博客名誉权案开庭 ,被告承认用语偏激
“要我赔钱,我真没有。不过我脚上这双鞋你可以拿去。”昨天,在海淀区法院的被告席上,被指利用博客谩骂他人的张明依然用他富有刺激性的言论为自己辩护。作为全国首例博客告博客案,声言受到伤害的专栏作者沈阳却因故缺席,昨天原本应该出现的唇枪舌剑却成了张明的“单口相声”。张明表示,他已经在扬州以相同案由起诉了原告沈阳。看来,这场博客案将以“连续剧”方式在各地上演。
原告提交137页证明,声称自己老挨骂
为证明张明在博客骂了自己,原告方提交了长达137页公证书,这份证据包括张明在网络上以秦尘为网名对沈阳进行人身攻击的文章。在这些文章中,沈阳被张明指为“博客痴呆症”、“兽医”等。
面对指控,张明在法庭上抖出,这场口水仗的开端是沈阳的挑衅。“我与沈阳系网上聊天认识,因为他对我进行攻击,我立即将其从我的聊天好友中删除。后经我查实,沈阳对互联网从业人员进行了许多攻击,我一时义愤,写出了那些文章,措辞可能有些激烈。但是沈阳对我的攻击却一直继续。”
张明说,沈阳骂了不少网络名人,曾经被评为网品最差的网友之一,还被称为“笑里藏刀哈哈儿”。张明以秦尘的网名在博客里指摘沈阳的行为,一度得到其他网友喝彩。有人给他发帖,称其“骂得痛快”。
被告承认气盛骂人,但没钱赔偿
不过,张明也承认自己过于年轻,在博客里用了过激语言。对此,张明说他曾三次向沈阳公开道歉,并当庭起立表示歉意。张明希望能与沈阳“相逢一笑泯恩仇”。可在质证阶段,张明却爆出一句:“我年轻,我沉不住气,我中了沈阳这个老男人的圈套。”虽然随后张明解释道:“我说他老男人,因为他已经45岁了。”言外之意,相对于年仅21岁的张明,说沈阳“老”,不是骂人。
在法庭上,张明说话时用手挠头,孩子气的举动与三位律师的沉稳形成对比。原告要求张明在《南方周末》、《中国青年报》等媒体上公开道歉一个月,并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张明说自己没钱。
“为了这场官司,我丢掉了人民网的工作,变成无业游民,我现在的经济状况非常不好,我租住的房子只有放床的部分不漏雨。要我赔1万元,我绝对没有。如果沈阳你愿意的话,我脚上这双鞋子你可以拿去。”此语一出,旁听席上哗然一片。
是否删除“骂帖”,博客网两头为难
休庭后,张明称已经在扬州告了沈阳,案由也是名誉侵权。“这些都是沈阳在博客里骂人的话。”据悉,以与沈阳相同的理由——名誉侵权为由起诉沈阳,已经在扬州市维扬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在案件的审理中,最无奈的就是被告之一博客网信息技术公司(原告认为理由是张明在博客上发表谩骂自己的文章,而该网站却坐视不管)。其代理人称,网络博客有特殊性,如果随意删除客户的博客内容,将被指责侵犯他人自由发布信息的权利。如果不对受质疑的博客内容进行删除的话,又会遭遇名誉权起诉。“其实我国有法规规定,博客的管理是事后管理。我们在事后已经主动删除了张明的部分帖子,已经尽到监管责任。”博客的代理人认为,沈阳应该通过正常的投诉途径来解决博客上的指责,而不是动辄起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