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俞刚 实习记者 马群)日前,在西安市纪检监察案件审理暨申诉复查工作会议上,西安市委副书记、纪委书记焦安发指出,纪检监察机关应大力推进“公开审理”工作,使案件审查工作更具公开性和透明度。
据了解,以往纪检部门调查审理案件,尤其是处理违纪干部时大多是搞“关门审理”,从移送案件的受理到对错误事实的认定,证据、性质、处理意见等大多是在保密状态下进行,对党员违纪案件处理也都是书面审理,外人包括违纪党员本人对于处理过程并不清楚。 有关人员作出的处理过程受不到应有的监督,就可能造成作出处理决定人员的徇私枉情,也让其他人对处理决定是否公正产生合理怀疑,极大地影响了党纪政纪的公正性和严肃性。
目前全国已有二十多个省(区、市)开展了不同形式的“公开审理”,社会效果很好,“公开审理”已成为今后审理工作的方向。据悉,西安市纪检监察机关还将推广“审理助辩”的做法,试行案件处理纪委常委会票决制度、被调查人“自我量纪”制度、被调查人直接到纪委常委会议上申辩等制度。这些制度将有效避免在案件处理中徇私舞弊、主观随意、滥用权力等情况的发生。
最近,省纪委关于乡(街)案县(区)审的实施意见即将下发施行,西安各区县将结合文件精神和自身工作实践,制定符合本地本部门的具体工作措施,规范工作程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