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领导班子建设,关系党在农村执政基础的巩固,关系一方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关系全市“十一五”时期“三大目标”的实现。我们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对此给予重视。为充分发挥乡镇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建设素质精良的乡镇干部队伍,现就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加强乡镇领导班子建设
1、对乡镇领导班子实施目标管理。各区、县(市)委要紧紧抓住发展这个第一要务,围绕完成“两个不低于”任务和进入全省百强乡镇、全国千强乡镇行列确立发展目标,制定考核办法。市设立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目标奖励专项基金。每年对目标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考核,并做出评价。对主要经济指标总量和增幅分别排在全市前20名的乡镇,给予党委书记、乡镇长奖励;对进入全省百强乡镇、全国千强乡镇行列的,给予党委书记、乡镇长一次性突出贡献奖。对连续两年完不成指标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要及时调整。市委每年召开全市乡镇工作会议,总结工作,表彰先进。
2、提高乡镇领导干部素质和能力。市委每年对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集中培训一次。各区、县(市)委要对乡镇其他领导班子成员进行集中培训。优化乡镇领导班子结构,配备熟悉和具备工业、农业、对外开放、村镇建设等方面知识和经验的领导干部。在乡镇党政领导班子中,要至少配备1名35周岁以下、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的干部。今后任用乡镇干部,要注意从优秀村党组织书记和教师队伍中选拔。有计划地对乡镇优秀年轻干部进行交流和轮岗,加强区、县(市)直部门与乡镇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干部的纵向与横向交流。
3、注重选拔使用乡镇领导干部。乡镇党政正职原则上要在同一乡镇任满一届。对任职满5年以上、3年年度目标综合考核政绩突出的乡镇党委书记,可给予上一职级待遇。对长期在偏远贫困乡镇勤奋工作的乡镇党委书记、乡镇长给予合理安置。选拔区、县(市)领导干部时,应把具备乡镇任职经历作为重要条件。4、表彰弘扬乡镇领导干部典型。在评选各级劳动模范、优秀共产党员,推荐各级党代表、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时,乡镇领导干部要占一定比例。要树立一批乡镇领导干部先进典型,加大宣传力度,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要创造条件,为乡镇领导干部解决实际困难,消除后顾之忧。二、切实加强乡镇机关建设
5、合理调整设置乡镇机构、编制。围绕加快乡镇发展,进一步整合机构和人员。各乡镇设置4至5个综合办公部门。重新核定乡镇行政和事业编制。人口在5万人以上、5万人以下3万人以上、3万人以下的3县1市所属乡镇编制(行政和事业)分别核定为50名、45名、40名;各区和开发区所属乡镇分别核定为45名、40名、35名。按照核定后的编制,实行平等竞争、择优上岗。开辟多种渠道逐年消化乡镇超编人员。市人事局、市编办、市财政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要制定具体办法,妥善安置超编人员。
6、保证乡镇政权运转基本需求。对重新核定的乡镇行政、事业编制人员的工资,实行区、县(市)财政统筹,按时足额发放。同时,确保乡镇必需的办公经费。
7、强化乡镇管理职能。区、县(市)派驻乡镇的单位,实行乡镇与区、县(市)主管部门双重管理,必须参加乡镇召开的有关会议,完成乡镇交给的工作任务。派驻乡镇单位主要领导调整,必须征求乡镇党委的意见。三、适应新形势调整乡镇建制
8、合理规划建设经济区。经市政府批准,在有条件的地方,可由几个乡镇组建经济区,以形成有知名度的产品品牌,扩大区域影响。支持经济区体制机制创新。经济区主要领导可享受副区、县(市)级待遇。
9、加快城市化进程。要积极推进城市化进程,具备条件的乡镇,逐步改建为街道。
各区、县(市)委要把乡镇领导班子建设摆上重要日程,由书记负总责,要在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抓好乡镇领导班子建设,为实现沈阳“十一五”时期的“三大目标”作出新贡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