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苟某在深圳经营一家川莱馆。一天凌晨,苟某去“松骨”,与按摩女凌某因为费用问题发生争执,将凌某杀死。前天上午,涉嫌犯有故意杀人罪的苟某在市中级法院受审。
检方指控,今年1月20日凌晨30分左右,苟某到南山区白石洲塘头五坊某楼时,遇到凌某,随后被凌某邀入她租住的房间进行“松骨”。 事后,苟某付50块钱给凌某,可是,凌某嫌钱少,提出要收120元。由此,双方发生争执。争执中,凌某用膝盖顶了苟某的下身,苟某将凌某推倒在床上,凌某又用方言骂苟某。苟某于是跑到厨房,拿起一把菜刀,朝凌某的颈部砍去,凌某当即倒下,其颈部随即喷出血来,苟某见状,赶紧将凌某抱到床上用被子盖住,并把菜刀拿到洗手间冲洗后放回厨房。随后,苟某逃离了现场,并顺手牵羊拿走凌某的手机,后来以300元卖给白石洲一手机店老板。经法医鉴定:凌某是因颈部砍切,致左、右颈总动脉破裂,引起失血性休克死亡。法庭将对此案择期宣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