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门联手国家信息安全实行等级保护
法制网北京8月19日讯 见习记者 张域 记者倪晓针对我国信息安全面临的严峻形势,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18日在北京联合召开信息安全等级保护试点工作会议,要求各单位必须提高对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国家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协调小组组长、公安部副部长张新枫在会上指出,随着信息化的全面推进,经济和社会对网络与信息系统的依赖程度迅速增加,保障国家基础网络与重要信息系统安全工作的重要性越来越凸显,网络与信息安全已成为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张新枫强调,2006年是开展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关键年。公安、保密、密码和信息办等部门要明确职责,密切配合,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共同组织好试点工作。各试点单位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运营谁负责”的要求,认真落实试点的各项内容,加快推进等级保护工作,为保障国家信息安全作出新的贡献。(责任编辑:奚天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