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开单子,我就撞死你!”8月15日下午,光天化日之下,青岛交警王洪寿被交通违法的黑龙江“小哥”开车撞倒。今年前7个月青岛市区交警遭遇暴力袭警近10起,5年来仅李沧交警大队就有18人受伤,占辖区交警总数的十分之一,受伤最重的民警接受了开颅手术。 据统计,一系列的暴力袭警案件主要发生在交通违章、民事纠纷等“小事”上,暴力袭警的增多以及由此对社会秩序产生的深远影响,已经成为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实问题。
事件:违法被罚车撞交警
“敢给我开单子,我撞死你们!”15日下午2时30分许,在青岛宁夏路与银川西路路口处,现场的市民见识了“发狠”的褚某。民警王洪寿开完罚款单,完成法定程序后,驾驶警用摩托车离开,当行驶至100米外的大尧一路时,褚某驾驶别克轿车尾随而至,将王洪寿连人带车撞倒在地,致使民警受伤摔倒在马路上,摩托车油箱被撞破,汽油漏了一地。接到报警的110警车立即出动,将褚某带至金门路派出所调查,褚某对此却一直不肯承认。
据值勤民警介绍,当时,褚某驾驶轿车行驶至宁夏路与银川西路路口时违法鸣笛,民警王洪寿将其拦下,并按照交通法的规定对其作出罚款5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褚某称财神节被罚款晦气,要求民警放行,后对民警进行言语威胁,扬言撞死交警。在威胁没有效果后,他竟然驾车尾随交警驾驶的摩托车向西驶出100多米后,从后面将民警连人带车撞倒在地。
调查:嫌疑人早有前科
青岛警方调查发现,25岁的褚某是黑龙江绥陵县绥中乡人,2000年以前来青岛闯荡。据了解,他在2000年因与城管发生冲突,以妨碍公务被拘役,2002年因抢夺财物被判刑一年。出狱后处于无业状态,现为一娱乐场所“看场子”。8月15日下午,褚某威胁交警不成后驾车尾随将其撞倒,其情节恶劣。8月16日下午18时,其再次以涉嫌妨碍公务被刑事拘留,司法部门将进一步调查其违法行为,对其依法严惩。青岛警方已连夜将其送往看守所看管。
当民警宣布由于褚某涉嫌妨碍公务,依法对其刑事拘留时,戴着手铐的褚某连问:“拘留几天?怎么是刑事拘留!”其女友和女友妈妈赶到派出所后,哭着目送褚某被送往看守所,其对象用手敲打着警车说:“你怎么能做这样的傻事呢?”
现象:暴力袭警日趋上升
据有关资料显示,今年1至5月,全国共发生阻碍执法、暴力袭警案(事)件1545起,月均发案300余起,共造成11名民警牺牲。青岛市李沧区交警因整治非法“摩的”遭遇暴力抗法,受伤民警已占辖区民警的10%。而推搡,辱骂,围攻,嘲讽,更是许多基层民警经常碰到的。青岛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政委刘钢介绍说,从本月12日起到15日,青岛已发生4起较为严重的袭警案件。
“还敢还手?不想干了你就动手试试!”在跟随基层交警夜查酒后驾驶行为时,时常看到交通违法者这样推搡辱骂民警。
“连警察都没有安全感,这是一种怪现象。”青岛市民王先生说,“虽然我也看到个别警察形象不好,但实事求是地说,大部分警察还是好的。在老百姓眼里,警察就是我们的保护神,敢打警察,这社会还不乱了?”
根据《人民警察法》及《人民警察使用警械和武器条例》等相关规定,对于暴力袭警、危及人民警察生命安全的,经警告无效,警察可以使用武器,直至将其击毙。然而在现实当中,遭遇袭击的警察没人这样做。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基层民警无奈地说,一动手就说不清了,对方就会喊“警察打人了”,这会让不明真相的群众误解,还可能激化矛盾,造成更大面积的群体性事件。
呼吁:严惩暴力袭警行为
近年来,全国各地警察执法环境越来越恶劣,每年发生大量的民警受伤害事件,7月19日,深圳市公安局公开表示,民警依法执行公务时,遇有行凶拒捕、暴力袭警、穷凶极恶的犯罪分子时,可依法使用枪支,该出手时就出手。近年来,青岛市暴力袭警案件日趋上升,青岛警方如何依法处理这起案件,值得市民关注。青岛市民纷纷表示,一定要为民警合法的执法行动撑腰。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教授周汉华指出,一般而言,重大的刑事犯罪不太会产生袭警的行为,轻微的违法才可能导致当事人产生袭警的念头。因此,周汉华认为,有必要在轻微违法和刑罚中间建立衔接机制。近日,公安部召开暴力袭警专题研讨会,有代表呼吁在刑法中增设一个“袭警罪”,进行多管齐下的综合治理。此外,从根本上提高警察素质,让警察也学会用法律的武器来保护自己,让警察的执法权威受到全社会的尊重。青岛市公安交警部门负责人表示,今后将对暴力袭警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为了保护执勤交警的人身安全,他们将采取措施对交警进行保护。如:配备必要的警械,配备录音笔,加大对交警人身安全保护力度,加大对交警权益保护力度,加大对暴力袭警案件的追究查处力度等。(人民网青岛8月20日电记者宋学春乔丕亮 通讯员周江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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