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第一版)在工业内部,大力改造传统工业门类,去年淘汰了能耗大的小水泥、小钢铁企业390个,使全省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低于北京、上海等产业聚集的大城市。
要把过高的能耗降下来,最根本的着力点应该是调整我国高耗能的经济结构。 高耗能经济结构的形成一方面与我国经济发展的阶段相联系,另一方面与政府的导向密切相关。据专家介绍,节能是一个具有外部性行为的领域,单独的市场机制在节能方面发挥的作用非常有限。世界银行的调查表明,市场机制对实现节能只能起到20%的作用。所以,在“市场失灵”较多的节能领域,作为代表公共利益的政府,抓节能不仅责无旁贷,而且大有可为,可以通过经济、法律和行政手段发挥在这个领域的特殊作用。
有责任还要有考核
最近,媒体披露了浙江海宁市许村工业园区内的企业公然抵制政府节能规划。发生如此怪事,固然首先要问责于那些违规的企业,但更应该问责于政府的相关管理部门。节能不能只停留在制订规划上,更应该落实在规划的执行上。
发生在这个工业园区的事情具有一定典型性。国家在1997年就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关于节能、节水、清洁生产的法律、法规以及规章和标准也有十几部,至于各部委及行业发布的相关文件、通知、规划、政策,更是有几十部之多。但是,这并没有遏制住能耗上升的势头,而且在现实中,令人担忧的事情还在发生:一些高耗能产业盲目投资又有重新抬头的迹象,在西部地区的新项目中,高耗能产业甚至呈现遍地开花的态势。这就提醒我们,不仅要抓紧建立节能目标责任制,还必须有评价考核体系配套。要把GDP能耗指标纳入各地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体系和干部政绩考核评价体系之中,对没有完成节能任务,以及不执行节能规划和政策的,要给予处罚。
据介绍,全国已有近20个省市已经分解节能指标,已有30个省(区、市)以及中央企业已经与国家签订了责任书。书面责任的落实离节能目标的落实还有长长的路要走。目前,河北、江苏、山东等省已将节能指标写入官员考核体系,这对完成节能降耗目标,是一个好的开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