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9日,北京市工商局发布第十四号文件规定,即日起暂停为登记地址是民用住宅的企业办理营业执照。据报道,文件实施首日,就有超过70%的申请者被挡在了创业门外。
工商部门为此类登记不予办照的理由是“住所使用用途为‘住宅’,不具备从事经营活动的条件”。 据介绍,此举旨在解决长期以来“民宅商用”的扰民问题,规范市场秩序。但也有一些人对此举持不同看法。
写字楼租金是民宅的4倍,叫停“民宅商用”会增加创业成本
刘先生已租下朝阳区东恒时代家园的一处民用住宅准备开广告公司,在办执照的时候才得知这个消息,他一脸懊恼地说:“我已经交了一年的房租,这阵子忙着装修也没顾上看新闻。现在钱全搭进去了,证又办不下来,我的创业梦什么时候能圆啊!”
不少接受采访的小企业主表示,租用写字楼成本过高是他们选择民宅的根本原因。
企业地址在东三环沿线某小区的王女士说:“这里的住房结构按照家居式设计,对于商用其实并不合适。要不是写字楼价钱高,我们也没有必要天天窝在这里,还要受住户的白眼,保安的盘查。”
“建外SOHO、国贸、西单的写字楼当然好啦,在里面办公又气派、又方便,可像我们这种小公司哪里租得起啊?”一位姓倪的企业主说,“我们办企业白手起家不容易啊。据说,联想集团是从租来的简陋传达室中开始创业的,惠普集团也是从车库中一步步做起来的,如果按照住宅不具备经营条件这个逻辑,那么传达室、车库就更加不具备经营条件。这样一来,世界上可能就会少了许多的著名企业和跨国巨头!”
“我爱我家”中介公司为笔者算了这样一笔账:以租用200平方米的办公区域为例,如果只是租用普通民宅,一年需支付租金约7万元左右;如果租用写字楼或商铺,则需要支付租金21万元至28万元。叫停“民宅商用”将直接增加中小企业的租赁成本。
有关调查统计表明,由于写字楼的高价位租金以及使用时间相对较短,一半以上新创业的业主将租赁居民小区视为首选。据统计,2004年北京有1/3的私营公司在住宅内注册。今年前3个月,仅朝阳区注册的公司就有60%以上将办公地点设在居民楼。
北京市工商局此次下发的文件提出,在通知下发前,已经在住宅登记注册的企业不必遵照此规定。但据报道,工商部门有关人士说:“至于明年企业年检时是否还允许继续在住宅里开办,现在还不清楚。”
对此,许多已有登记执照的人也十分担忧。亢某是呼家楼北街一家个体店的老板。他说:“我都50多岁了,外出打工没人要,自力更生开这个店,老本全都投下去了。写字楼面积大,租金贵,即使把家里的锅碗瓢盆全都卖了也凑不到那份钱。如果明年年检通不过,那对我家的影响简直太大了!”
只要不涉及安全、扰民,就应当鼓励其创业
中国社科院财政与贸易经济研究所流通产业研究室主任宋则认为,“民宅商用”解决了一大批劳动者的创业就业问题。如果禁止民宅商用,将会把许多租不起商铺和写字楼的自主创业者再次推向失业,把本来可以自食其力的公民变为需要政府救济的对象。
他还说,由于资金短缺,一些中小企业不得不选择租用民宅进行创业,有关部门应当对其区别对待,只要不涉及安全、扰民等因素,就应当考虑到这些中小企业的实情,鼓励其创业,不应简单地“一刀切”,下文件叫停。同时,这个政策还面临着许多实际问题,比如,对以前已经以民宅申办商用的情况怎么处理。如果任其继续,那么防止民宅商用扰民的初衷将得不到有效实现;如果通过年检的方式也将其叫停,那么,带来的社会问题恐怕会更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