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报网讯(奚萌萌本报记者)日前,6名哈工大毕业生。来到本报信访接待室述说他们打工期间,因为当时没有和用人单位签订合同而发生纠纷的事。
据大学生们讲,去年初,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黑龙江分公司取得道里区西十五道街施工项目,6名大学生经人介绍为该公司设计施工改造方案,当时双方口头约定,待相关部门下拨设计费,公司方扣除其他费用后,其余金额支付给他们。 今年初,中央大街管理处下拨给该公司包括中医街改造设计费27000元,该公司同意了支付设计费,但推翻了当初双方口头约定的支付方式。只能给付二三千元工费,大学生们觉得太少,双方发生争议。
8月14日上午,在本报接待室,上访大学生与中国建筑装饰工程公司黑龙江分公司的负责人通了电话,该负责人在电话中表示,有关西十五道街改造项目的12张设计图并不全是胡静等人做的,也没承诺过批下来多少设计费就给多少设计费这一说法。随后,胡静向记者出示了与该公司负责人曾经与他们的对话录音,里面确有“设计费批下来5块给5块。批下来500万给500万。”的谈话,但并没明确具体支付金额。
随后,记者采访了该装饰公司负责人杨某,其表示,有关西十五道街改造项目的设计图,只有部分是大学生设计的,并称:“我们只能付给他们两三千元设计费,不可能把中央大街审批的27000元设计费都给他们。”该负责人还表示,这次工程是他们公司承揽的,这些哈工大学生并没有完全参与设计,所以想得到大部分设计费是不可能的。
现在大学生利用假期和课余时间打工的越来越多,大学生应当学会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打工前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免得事后发生纠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