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万昌 本报记者 王哲
磨盘山水库供水一期工程进入收尾阶段,市民喝上优质水指日可待。为确保磨盘山水库水质长期优良,市委、市政府先后出台一系列措施控制住了污染源。日前,部分省、市人大代表视察了磨盘山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进一步为供水工程建设期间和供水后的环境保护工作提出了切实可行的意见和建议。
建议一:早日立法保护水源地环境
据了解,市政府早在2004年就将磨盘山水源地保护列入立法计划,组织市法制办、环保局、水务局、林业局和供排水集团等部门成立立法调研小组,编制了《哈尔滨市磨盘山水源地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讨论稿)》,现已报呈省政府。在《条例》出台前,哈尔滨市制定了《关于加强磨盘山水源地保护区环境管理的通告》,进一步明确了水源地保护区内禁止的一些行为,近日将予以发布执行。另外,为保护哈尔滨市水源涵养、江河源头等重要生态功能区,去年哈尔滨市出台了《哈尔滨市生态功能保护区管理办法》,将磨盘山上游70公里处的拉林河源头凤凰山区域列为水源涵养区,明确要求在此区域内不得建设有污染和破坏环境的设施。为使水源地环境保护工作尽早纳入法制化轨道,代表们建议省政府将《哈尔滨市磨盘山水源地保护区环境保护条例》纳入今年全省立法工作计划。
建议二:停止林木采伐保护生态环境
为保护水源地生态环境,从2001年开始,有关部门对水库上游主要河流拉林河的丰、平、枯三个水期水质进行了连续监测。近期,有关部门又按照国家水质监测规范,确定了库区水质监测断面,每月对27项污染指标进行监测,及时掌握水质状况。水土保持完好是保证水质安全的重要手段。为此,市政府对库区实行了封闭管理,设立了12.5公里长的栅栏墙,种植了防护林带27万平方米。然而在视察中,代表们发现,一方面政府通过植树的方式来保持水土,另一方面破坏水土的林木采伐还在进行。代表们建议有关部门请示国家林业局和省森工总局,停止磨盘山区域林木采伐,同时由市政府对山河屯林业局因停止采伐而带来的经济损失给予适当补偿。
建议三:应在5年内完成移民工作
据调查,目前磨盘山水源地一级保护区内一个林场、两个村共有1116户居民,水库淹没区山河屯林业局有居民476户,居民达1.41万人。居民的生产生活势必会带来复耕、农业污染、捕鱼、生活垃圾等问题,对水源地及水库是巨大的污染隐患。因此代表们建议省政府协调市政府与省森工总局尽快解决移民安置问题,应组织有关部门抓紧调查研究,尽快制定移民分期搬迁计划,争取得到国家环保总局的项目支持,同时地方政府应安排发放搬迁资金,力争用5年时间将移民全部迁出。在移民搬迁工作未完成之前,应对保护区内的生活污水和垃圾进行集中处置。
建议四:禁建新项目鼓励种绿色植物
据专家分析,目前磨盘山水库污染物的来源有两个:在建新项目和农药使用。因此,代表们建议,一方面要在保护区内严格控制建设项目。对位于磨盘山上游70公里处的凤凰山要严格环保审批制度,山上不批准新建项目,确需建设的项目只可在山下选址。另一方面要调整农业种植结构。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开展调查研究,加快推进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要给予奖金和政策扶持,鼓励种植绿色植物,逐步减少农药、化肥污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