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韩娜)今年上半年,本市能源消费量为2830万吨标准煤,比上年同期增长4%,但万元GDP能耗为0.8吨标煤,按上年可比价格计算,比上年同期下降了7%。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市发改委、市水务局近日联合发布了《2006年上半年北京市能耗、水耗情况公报》。
按照现行价格计算,全市万元GDP能耗为0.8吨标煤。据了解,万元GDP能耗是反映能耗消费水平和节能降耗状况的主要指标,其计算方法是用能源消费总量除以GDP,数值取决于经济增长情况和能源消耗总量。数据显示,按2005年可比价格计算,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万元增加值能耗分别为1.39吨标煤和0.38吨标煤,分别下降11.5%和5%。
《公报》还显示,上半年,本市全社会用电总量为290.5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7.45%;全市水资源消费量为15.6亿立方米,同比下降1.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