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吴海鸿)宁夏平罗县姚伏镇小店子村的20户农民将80亩土地存入新成立的土地信用社,转贷出去进行水稻育秧种植,贷出土地总收入4.8万元,这20户农民从土地上解放出来,纷纷从事第二、第三产业,又挣回了近10万元的收入。
平罗县许多农民从从事第二、第三产业,他们承包的土地撂荒现象也随之加剧。为促进土地有序流转和规模经营,在维护国家土地承包政策长期不变的前提下,今年5月,平罗县启动了农村土地信用社试点工作。
农村土地信用社主要承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依法转让、托管、转包、互换、出租、承租;承办农民集体所有的非耕地依法转为建设用地,用于入股联营及出租。农户可将自己的土地定期“存入”信用社。信用社根据土地的地理位置、肥沃程度、升值潜力等确定“存储金”,定期向农户支付;同时信用社将农户存入的土地适当打包、整合甚至部分改造,在维持基本农业用途不变的前提下,贷给其他土地需求者(如农业企业、种植大户等),收取高出“存储金”的租金。
黄渠桥镇村民马志刚是全县第一批把自家土地存入土地信用社的村民之一。3年前他就开始贩运羊皮,将自己的7亩土地转包给他人经营,由于手续不规范,一分租金未得。现在将土地存入信用社,他不但可以安心做生意,而且还定期拿到利息,增加了不少收入,解了后顾之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