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全民法律素质,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大举措。直辖以来,特别是“四五”普法以来,我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坚持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创新宣传教育的方式方法,深入推进依法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广大市民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全市法治化管理水平明显提高,为推进依法治市,加强社会主义法制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今年,在“十一五”发展开局起步的关键时刻,“五五”普法规划开始实施。全市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按照我市“五五”普法规划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决议》的要求,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不断创新工作思路,细化工作措施,扎实推进“五五”普法,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推进“五五”普法、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必须紧紧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努力服务全市改革发展大局。要着眼于我市“十一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从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推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出发,安排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的各项任务。要大力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宣传教育,加强对我国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公民基本权利义务的学习宣传,在全市形成崇尚宪法、遵守宪法、维护宪法的浓厚氛围。要深入学习宣传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突出宣传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培育市民诚实守信的意识和依法经营管理的行为习惯。积极开展人口、资源、环境和公共卫生等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推进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认真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市民依法参与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依法表达利益诉求的能力、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的能力,进一步保障和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
推进“五五”普法、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必须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切实面向广大人民群众。要着眼群众的维权要求,重点学习宣传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加大对移民迁建、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社会治安、安全生产、劳动保障、行政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和能力。要立足基层实际,面向社区、面向村镇,广泛开展基本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努力为基层群众特别是困难群体提供具体实在的法律服务。要把握重点对象,加强对公务员特别是领导干部、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带动和促进全市各个阶层、各个方面法制意识和法律素质的提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自觉维护法律权威,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能力。公务员要着力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确保法律的正确实施。对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要着眼于提供安全健康的成长环境,培养学法知法守法的行为习惯。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要通过学法用法,增强诚信经营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要结合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强对农民特别是外出务工农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增强其法制观念和利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
推进“五五”普法、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必须不断探索创新,着力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适应构建和谐重庆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全社会对法制宣传教育的实际要求,着眼社会进步要求和群众现实需要,不断探索法制宣传教育的内在规律,转变观念,拓宽领域,丰富内容,改进方法,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吸引力、感染力和实效性。要充分考虑不同地区、不同对象、不同阶段的不同情况,因地制宜、因人制宜、因时制宜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坚持面向基层、贴近群众、服务生活,积极开展丰富多彩、生动活泼、喜闻乐见、寓教于乐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满足人民群众的法律需求。要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紧密联系依法治市的生动实践,结合群众身边的真实事件,精心策划、认真组织、创新栏目,探索建立新的宣传教育工作平台,不断推动普法工作的有效开展。
推进“五五”普法、强化法制宣传教育,必须注重学用结合,大力促进和推动依法治市。要积极动员和引导广大市民自觉参与法治实践,大力推进法制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单位。努力深化依法治理工作,把依法治理与建设平安重庆、构建和谐重庆有机结合起来,积极开展法治区县创建活动,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公共管理,促进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和公正司法。要认真落实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加强执法质量的考核评议,不断提高全市执法管理水平。要坚持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认真开展“知荣辱、树新风”为主题的道德实践活动,建立健全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法治实践与道德实践相结合的长效机制,引导广大市民明荣辱之分、做当荣之事、拒为辱之行,努力形成知荣辱、守法纪、促和谐的文明风尚。
普法教育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是一项利国利民的社会工程,需要各级各部门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共同参与。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党委统一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各部门配合、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各级党委、人大、政府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统一部署实施,及时听取工作汇报,积极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级党委法制建设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的职责,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顺利实施。各地区、各部门和各单位要按照全市的统一部署和要求,抓紧制定规划和组织实施,切实把“五五”普法工作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和群众组织要做好各自联系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司法系统、法律院校要充分利用人才优势,在普法工作中发挥骨干作用。要加强法制宣传志愿者队伍建设,鼓励更多的法律从业人员和法律院校师生积极加入到志愿者队伍中来。要通过各个方面的共同努力,确保我市“五五”普法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地展开,为富民兴渝构建和谐重庆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来源: 华龙网 2006-08-21 04:0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