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
代表五项重点建议办理与督办情况
根据《深圳市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重点建议处理办法》,现将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代表重点建议有关情况予以公布
关于在基层基础年中切实解决社区人财物等方面问题的建议
(7个建议合并)
领衔代表承办单位督办单位办理目标办理措施
柯广泉、曾艳芬、谢少君、黄文宜、肖井兰、陈伟明、林填发
市民政局(主办单位)、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龙岗区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总体目标: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基层基础年为契机,认真贯彻市四届人大二次会议精神,按照许宗衡市长在市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交办会上的讲话精神,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及市政府的要求,切实落实好代表的意见和建议,着力解决社区人财物等方面问题,接受人大代表的监督,推动我市社区建设迈上新的台阶。
主要措施:1.制定法规、政策,加强指导;2.进一步改革与完善社区管理体制;3.建立长效机制,保证经费来源;4.加快社区办公和服务设施建设;5.加快社区信息化建设;6.促进社区服务的发展;7.严格准入,提高社区工作队伍素质。
关于在城市管理年中推进物业管理进社区的建议
(3个建议合并)
领衔代表承办单位督办单位办理目标办理措施
吴立民、冯琼珍、黄小琼
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主办单位)、工商局、各区建设(住宅)局、市房产管理培训中心、《住宅与房地产》杂志社、物业管理协会、深圳物业管理研究所
市人大常委会城建与环境资源保护工作委员会
总体目标:建立健全我市物业管理相关法规和政策体系,促进我市物业管理行业规范、健康发展,继续提高我市特别是特区外地区的物业管理覆盖率,从今年起三年内完成全市老住宅区整治并引入物业管理工作,继续规范物业管理中各类主体行为,通过物业管理工作的开展促进加强我市基层基础管理工作力度,改善和提高我市城市管理水平,全力营造一个能促进我市社会和谐、人民安乐、基层稳定的居住生活环境。
主要措施:1.继续加大力度贯彻落实《深圳市业主大会和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提高我市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成立率,并促使其规范运作;2.总结推广罗湖区整治老住宅区并引入物业管理经验,推进工作进程;3.总结推广宝安区农村城市化后“水田社区物业管理模式”,提高农村城市化后的地区物业管理覆盖率。
关于加快医疗卫生“一大一小”建设,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建议
(11个建议合并)
领衔代表承办单位督办单位办理目标办理措施
杨卓钦、林源昌、梁志敏、李晴、钱卫平、刘青、郑翠玉、张丽君、周汉新、吴以环、蔡洪亮
市卫生局(主办单位)、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人事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规划局、市工商局、市民政局、团市委、宝安区政府
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
总体目标:以逐步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为主要目标,通过加快、加强大型公立医疗机构和社区医疗机构的建设,适度开放医疗市场,深化医疗卫生体制改革,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医疗技术水平,逐步建立起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适应深圳经济发展水平,适应市民健康需求和承受能力的完善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使市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在今年内有改善、在3年内有较明显缓解。
主要措施:1.坚持以政府为主导与市场机制相结合的卫生发展政策;2.加快公共卫生体系建设项目的建设进度;3.加快社区健康服务中心建设;4.坚持体制改革和制度创新,加强部门合作,共同解决“看病难、看病贵”问题;5.以医疗卫生改革为核心,加强卫生机构的内涵建设。
关于在发展循环经济中推进循环经济示范小区建设的建议
(2个建议合并)
领衔代表承办单位督办单位办理目标办理措施
盛斌、曾子达
市发展和改革局(主办单位),福田区政府、罗湖区政府、南山区政府、宝安区政府、市贸工局、市水务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市国土资源和房产管理局、市民政局
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
总体目标:创建循环型社区试点,以建设节约型社区为目标,广泛开展节能、节水和废弃物分类回收、倡导环境友好型消费方式等工作;编制循环型社区发展规划、标准体系和实施方案,形成促进循环型社区建设的组织与管理机制,通过开展社区宣传和社区文化活动,将循环经济的理念贯穿于社区生活的每一个领域和环节,为全面开展循环经济社区建设奠定基础。
主要措施:1.加强再生资源的回收利用,在社区建立垃圾分选和废物回收体系,推进废弃物分类回收,建设环境友好型社区;2.加强社区节能工作,推广使用清洁能源;3.建立完善的循环经济示范社区的投融资渠道,保证示范社区的资金使用;4.加强基础研究,做好循环经济示范小区建设的配套工作;5.梳理现有循环经济方面的政策法规,完善循环经济的有关配套技术规范和标准体系;6.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循环经济良好氛围。7.加强建筑与小区雨水的综合利用。
关于解决企业欠薪问题,保障劳务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的建议(5个建议合并)
建议题目领衔代表承办单位督办单位办理目标
杨剑昌、李作平、欧阳泉、黄泰安、奚蓉
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主办单位)、市公安局、市建设局、市工商局、市贸工局、市法制办、市行业协会服务署、市总工会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总体目标:完善治理欠薪法律法规,加大恶意欠薪处罚力度,建立工资保证金制度,用5年的时间实现全市恶意欠薪案件的大幅度下降,努力实现全市“零欠薪”。用2到3年时间健全完善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机制,进一步发挥工会组织治理欠薪的积极作用,发挥行业协会的引导和行业的自律作用,全面普及工资支付方面的法律法规。用1到2年的时间,实现全市工资支付网格化管理覆盖率95%,信息化监控率95%,欠薪信访案件处理率100%,建筑行业实行工资保证金制度达到100%,欠薪逃匿案件查处率100%。主要措施:1.修改完善法规,强化治理欠薪的法制保障;2.充分利用科学手段,监控和治理欠薪;3.加大欠薪争议案件仲裁审理力度,实现办案提速;4.加强执法检查,形成部门联动,加大打击力度,加大欠薪违法成本;5.完善企业信用体系,建立企业社会责任认证制度,建立根治企业欠薪的自主机制;6.加快工会组织建设,提高员工整体自我维权能力;7.强化行业规范,发挥行业协会的引导和行业的自律作用;8.加强普法宣传,营造治理欠薪的良好舆论氛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