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华社8月20日电近日,由国家版权局推动成立的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声称将对全国卡拉OK厅收取TV版权费用(本报曾连续报道)。与此同时,文化部也表示,即将对卡拉OK厅里放什么样的歌曲要进行审查。 但来自社会方方面面的质疑声,使得中国迄今为止数额最巨的版权收费行动仍未起步。
巨额版权费用谁来收?
国家版权局近日批准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与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共同对全国卡拉OK厅收取TV版权费用,激起强烈反响。“我们尚未收到任何有关收费的正式文件。”上海文化娱乐行业协会秘书长林康哉说。媒体报道先后传出两种收费标准。第一种说,将按照卡拉OK厅的包房数量收费,每天收取10多元人民币。据此,有人计算一年的TV版权使用费就达数十亿元,金额之巨令人咂舌。稍后传出的第二种收费标准按营业额算,按每首歌曲收0.17元计。巨额版权费用将由谁来征收?法律界人士指出,目前国内唯一具备合法收费资格的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而国家版权局指定的收费机构音像管理协会,到目前为止仍是筹备组,未得到国家民政部正式批准,在法律意义上不具备收费资格。但据中国音著协上海办事处表示,未来将由音像管理协会统一收取卡拉OK厅的词曲、TV版权费用,然后分配给中国音著协。
MTV收费有无法律依据?
2004年3月,中外数十家唱片公司向全国1.2万多家卡拉OK经营者索要TV卡拉OK作品放映权使用费。业内人士分析,该事件直接导致国家版权局准备就使用TV情况收取版税。面对突然宣布的TV收费,娱乐企业则提出不同意见:自卡拉OK进入中国以来,使用的TV一直作为音乐作品存在,并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缴纳词曲版权费,直到2003年海外三家唱片公司将上海5家卡拉OK经营场所告上法庭,并提出巨额赔偿。然而法院至今未能作出终审判决。看来,MTV收费之争,还远没有划上句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