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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日,松北区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工作通过国家考核验收,成为黑龙江省第一个国家级生态示范区。
从17日至20日,由国家环保总局生态司副司长带队的国家考核验收专家组,在松北区通过听取汇报、座谈了解、实地考察和民意测评等方式,对松北区创建国家级生态示范区工作进行了考核验收。
按照国家级生态示范区考核验收标准,松北区26项生态建设指标均已达到二类阶段性标准,部分指标优于国家标准。其中,农民人均纯收入实现4186元,比考核指标超出近1500元;环保投资占GDP比例的8.45%,超出考核验收标准7.35个百分点;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达到39.22平方米,比考核验收标准高出31.22平方米。此外,松北区的社会经济发展、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农村环境保护、城镇环境保护等5大类的23项指标均已达标。
生态区建设使松北区综合实力不断增强,有力地推进了经济和社会的发展。2005年,松北区实现国内生产总值18.76亿元,同比增长40.1%,增长幅度为哈市第一;财政收入2.63亿元,同比增长113.5%,增幅列全市8区11县(市)之首;2005年农村人均纯收入比2003年、2004年分别增长35.5%和9.22%,银行存款金额超过3.99亿元,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达到48.2亿元,综合实力大幅度前移。
目前,松北区区域环境质量大大好于江南老城区。全区大气质量全年优于国家二类标准达315天,太阳岛风景区全年基本达到国家一类标准。水环境质量达到功能区标准,声环境全面优于江南老城区,好于区域功能区规定标准。良好的生态环境带动了房地产业的快速发展。2005年全区开工商品房294万平方米,竣工95.93万平方米,比2003年增长735%,销售均价也由2003年的790元/平方米,上升到2300元/平方米,增幅达300%。2005年房地产业产生的GDP比2003年增长370%。(东北网-哈尔滨日报)[编辑: 龙秋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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