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省长 罗振江
陕西作为经济欠发达的省份,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问题。在建设西部经济强省的进程中,处理好人口发展问题,对于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推进和谐陕西建设,具有重大的战略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经过30多年的艰苦努力,有效控制了人口过快增长,全省累计少出生人口1400万人,率先在西部地区进入低生育水平,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创造了良好的人口环境。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也是人口发展承前启后的关键时期,人口对经济社会发展产生沉重压力的局面,人口与资源环境矛盾尖锐的状况,将伴随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过程。
一、建设西部经济强省人口与经济发展将面临七大挑战
一是人口总量持续增长,直接影响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陕西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出到2020年全省国内生产总值突破1万亿人民币时,总人口控制在4050万人,这样才能实现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3000美元的水平。否则,这个目标将根本无法实现。目前,受人口再生产惯性和大量独生子女进入婚育期的双重影响,人口变动将呈现低增长率与高增长量并存的态势,年增加人口接近30万人,控制人口数量必须从紧从严。
二是人口总体素质较低,难以满足建设西部经济强省对人才的需求。随着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实施,人口素质较低的问题将越来越突出。2005年,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27.78‰,孕产妇死亡率59.11/10万,均高于同期全国水平,农村死亡率高出城市。全省残疾人口178万,严重地方病现症病人76.5万人。15岁以上文盲、半文盲263万人,其中青壮年100万人。
三是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压力大,影响城市化发展进程。目前,我省尚有大量的农村富余劳动力需要转移。按2010年城镇化水平达到45%预测,今后5年间,将从农村转移出500万人。庞大的流动、迁移人口对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以及计划生育管理构成巨大的压力。
四是人口老龄化问题,将导致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体系压力加大。我省人口老龄化超前于工业化和现代化,人口老龄化已经超过8%,对抚养比、储蓄率、消费结构及社会保障等产生直接影响;农村的人口老龄化问题比城市更为严重。农村的老年保障问题会更加突出。
五是持续升高的出生人口性别比,将引起严重的社会问题。我省人口出生性别比长期、整体偏高,并将持续升高。到2010年,20-29岁男性人口要比女性多出30多万人。受城乡婚配梯度模式的影响,部分农村女性嫁到城市,我省农村的男性婚姻问题将更加突出,容易引起社会问题。
六是人口与资源环境的矛盾,将影响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人口快速增长使工、农业用地大幅增长,人均耕地面积不断下降,人均资源占有率不断降低。
七是与构建和谐陕西相适应的人口调控体系和机制亟待建立。现阶段的低生育水平很不稳定,人口控制目标主要是靠行政手段来实现的。由于流动人口多,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难度加大。同时,随着计划生育工作的开展,独生子女、双女户家庭,特别是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的保障、补偿、救助、养老等问题逐步显现出来,计划生育家庭的利益不能得到切实保障,必将影响人口计生工作的深入健康发展。
二、建设西部经济强省中人口发展的战略思路和目标
未来20年,将是我省人口发展的重大变革时期:一是人口发展先后迎来四个高峰——出生人口高峰、总人口高峰、劳动年龄人口高峰和老年人口高峰。二是经济社会发展迎来了人才需求旺盛期。三是迎来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质的飞跃期。四是进入城市化进程的快速发展期。五是进入劳动人口负担系数较低的“红利期”。
人口发展的目标:到2010年,全省人口总量控制在3830万人以内,年均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6.0‰以内。到2020年,总人口控制在4050万人以内,人口素质有较大幅度提高,群众普遍享有较好的医疗保健服务,出生人口缺陷发生率明显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趋于正常,人口分布趋于合理,城镇化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居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人口发展的总体思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稳定低生育水平,控制人口总量,提高人口素质,优化人口结构,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引导人口合理流动、科学分布,促进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统筹解决人口问题,保障计划生育家庭得到优先发展,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实现上述思路和目标,必须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稳定现行生育政策不动摇;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坚持稳定计划生育工作机构、队伍不动摇;坚持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思路、机制和方法不动摇。
三、建设西部经济强省必须探索有效解决人口问题的新途径
(一)提高思想认识,切实加强领导。
各级党政领导要从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新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性、复杂性、艰巨性、长期性,进一步增强大局意识、忧患意识和人口安全意识,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地位予以高度重视。任何外部环境的不利影响、政策的偏差和工作的失误都可能导致生育水平的反弹,必须抓得紧而又紧,做得实而又实,不能有丝毫的麻痹和松懈。要认真落实人口与计划生育“一票否决”的规定,进一步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制度,市、县党委常委会、政府常务会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的专题汇报,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列入重大事项督查范围。
(二)控制人口数量,进一步稳定低生育水平。
稳定低生育水平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第一要务,要坚决克服淡化、麻痹、松懈和动摇的倾向。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省《条例》规定的生育调节法规,严格防止生育水平反弹。要把人口总量作为衡量人口发展的首要指标,纳入各级政府的责任目标,确保人口增长速度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三)全面提高人口素质,把人口大省变成人力资本强省。
各级计生部门要大力普及优生优育知识,积极倡导婚前医学检查。推广产前诊断、围产期保健和出生缺陷筛查,实行二胎定点分娩,跟踪服务,降低出生缺陷发生率。要全面发展教育事业,提高全民受教育年限,切实解决农村义务教育问题,稳步高等教育的大众化水平,把加快技能型实用人才培训作为重点,开展多层次、多渠道的人才培训,优化人才结构,推进我省由人口资源大省向人力资本强省转变。
(四)强化综合治理,着力解决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失调问题。
把人口出生性别比例失调问题纳入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和人口目标管理责任制,认真研究,重点治理,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传播文明、健康的婚育新风,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和科普知识;给女性创造平等的受教育、就业、晋升等机会,不断提高妇女的社会地位和经济地位;尽快制定措施,严格禁止利用B超等医学手段进行非医学性别鉴定和选择性终止妊娠行为。
(五)建立和完善利益导向机制,促进计划生育家庭的优先发展。
认真实施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建立动态管理长效机制。推行“少生快富”工程试点,对主动放弃二胎生育指标并领取了独生子女证的家庭,给予一次性奖励2000元。全面落实法定的各项奖励优惠政策。协调有关部门,制定农村和城镇失业、无业、自谋职业人员的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以及困难企业、改制企业和破产企业独生子女家庭奖励费发放的办法,研究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困难扶助的具体措施,实行农村独生子女免费纳入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兑现计划生育基本服务项目免费服务政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