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汝昌新版《红楼梦》遭扼杀 刘心武痛斥无良出版社恶意垄断、浪费文化资源
著名作家刘心武近日向记者披露,由红学大家周汝昌家族两代人耗费50年心血、根据十多种《红楼梦》古本整理完成的新版《红楼梦》出版计划遭搁浅,他希望媒体呼吁社会正义,阻绝出版社这种浪费文化资源、一味向钱看的趋利心态。
新版旨在恢复“红楼”原貌
□干琛艳
刘心武说,周汝昌毕生最爱《红楼梦》,一生翻阅研究过的古本十余种。 “早在50多年前,周先生就曾与他的兄长一起,致力于将包括甲戌本、乙卯本、庚辰本、戚序本、列藏本等在内的11个《红楼梦》古本,进行逐字逐句比对,从而编选出一个最符合曹雪芹原意的新版本。”这项工作在“文化大革命”期间一度中断,后来,周汝昌又在女儿的协助下继续进行这项浩大的工程。
据刘心武介绍,新中国成立后人民文学出版社曾推出两个版本《红楼梦》。第一版是冯雪峰主持该社工作时,根据解放前亚东书局推出的程乙本出版的,“这个版本当时发行了100多万册,但是缺点特别多”。到了1982年,这个版本由中国红学研究所的专家冯其庸以他所推崇的庚辰本为底本推出的新版所取代。“现在书市上通行的就是这个版本,当时,这个版本的推出绝对是一大进步。但是,由于冯其庸固执地认为只有庚辰本才是最权威的版本,导致编撰一部新版《红楼梦》的工作始终很难推进,周先生就是在这方面做出了他的努力。”
刘心武认为,专家学者有责任为喜爱《红楼梦》的读者提供阅读上的多样选择。“我在揭秘《红楼梦》时,常常讲到现行的《红楼梦》版本有诸多缺陷,比如许多古本中都有的回旋诗,而通行本就没有。所以,就有很多读者问我,究竟该读哪个版本。现在,事实上周先生就提供了这样一个版本——从最大限度上恢复《红楼梦》原貌,也体现了曹雪芹的本意。“
误签版权合同长达8年
2004年,找不到大出版社出版的周汝昌无奈将书稿签给了一家小出版社,首印4000册,版权归属期则长达8年。由于该出版社宣传发行力量薄弱,世人鲜知红学大师已集毕生心血编著成这样一部奇书。“去年红学大热,该社竟也没有什么特别的动作,任由该书自生自灭。”刘心武因为和周汝昌在“研红”观点上有不少契合之处,“研红”路上更是屡得他的点拨,两人成了忘年交。得知年过九旬的周先生因倾注一生心血的新版《红楼梦》无法真正与读者见面而心生忧郁,刘心武心中大为不忍。加之本身确实也对这项工作兴趣甚浓,他便提出愿亲自为周先生的新版《红楼梦》写一部释评类的作品,与该书一并发行,帮助读者进一步读懂《红楼梦》。
两人一拍即合后,周汝昌也有意借这次机会将新版《红楼梦》换社出版。“周先生向那家小出版社许以重诺,愿意将前后两次出版所有的版税都拱手相送,并允许该社同时加印该书,只求他们让出部分版权,还新版《红楼梦》一次新生的机会。”但是,这家出版社听说刘心武将加入到这项出版工程中,又耳闻《揭秘红楼》销量很不错,认为新版《红楼梦》将要大红大紫,所以死活不答应周先生的请求。他们还声称,周汝昌如果换社,除非第三方出版社愿意与他们签订一款大笔让利的合同,否则就是侵权。“试想这样的条件,有哪家出版社愿意被他们盘剥呢?周先生几欲老泪纵横,而我也无可奈何。怪只怪现在这种出版社,根本不在乎什么文化传承大业,也不尊重老文化人,心里想的只有赚钱。”
刘心武手头资料早已备齐,但出版计划眼看要搁浅,他在电话里频频叹气,“如果到2012年,我们再来做这件事情,实在很难预测周先生是否尚在人世。“
版权法旨在保护文化资源
听了刘心武的诉说之后,记者立即联系到中国版权保护中心。该机构的张洪波说:“这件事情,从法律条文的角度来说是比较棘手的,因为版权协议实打实地签了8年。但是,在我们没有看到协议细则的情况下,很难帮周先生想办法。毕竟出版社两年多来疏于宣传、发行不勤,并没有切实保障著作权人的利益所在。何况,法律条文虽然是死的,但法律精神却是活的。我国的《著作权法》开宗明义,其宗旨是为了保护文化资源不致流失,而不是为了保护某些出版机构霸占和浪费我国的文化资源。”
张洪波还指出,遭遇这类问题的名家远不止周汝昌一人。“许多老一辈文化人由于缺乏现代的版权意识,常常被出版机构诓骗。相当多的名家作品,就是在这种情况下销声匿迹了。有些出版社自己没有能力出,却霸着版权不让别家出,甚至专门就靠清讨所谓的‘侵权’费用过日子。这些情况,足以引起当下法律界的注意。”
刘心武向记者表示,周汝昌先生是宽厚君子,尚不愿透露那家霸道的出版社的全称,“但我希望,媒体的舆论压力能让他们幡然醒悟——出版业最重要的职责是为了保证文化传承,而不只是赚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