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137万元买的S350豪华奔驰轿车,3年修了12次。车主傅女士只能将生产厂商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以及销售商上海申新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车。近日,二中院以原告提供的证据不足以证明本案奔驰车存在产品缺陷为由,对原告提出的退车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记者 陈轶珺 实习生 平奇灵)
奔驰车三年修了12次
2003年8月,傅女士高兴地将银白色的奔驰S350开回家。可不到一个星期,这辆百余万元购买的名车出现跑偏现象。从此,傅女士便开始了漫漫“维修路”。
最初,傅女士以为只要维修、调试一下就会正常,但一连修了5次未见好转。据傅女士说,每次维修之后,都可以正常使用一段时间,可用不多久“跑偏”毛病就会重现。直到现在,如果行驶时司机不握住方向盘,车还是会往一个方向转弯。
老病未愈,新病又生,2004年初,这辆奔驰前车门忽然失灵,无法锁车。接着,轿车内置音响失真。又经过两次维修,车门能锁了音响也正常了。可去年1月,傅女士驾车在路上行驶时忽然发现换挡模块失灵,无奈再次将车送到维修中心。
更令傅女士难以忍受的是,去年2月奔驰车的安全气囊系统出现故障,车内10个安全气囊无法正常使用。之后的4个月内,尽管连续进行5次维修,安全气囊系统依然无法正常使用。于是一纸诉状将该车的制造商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及销售商申新公司告上法庭,要求退车。
退车诉讼被法院驳回
在本案审理过程中,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向交警部门调查了解到,奔驰车曾于2004年9月28日在本市闵行区与一货车发生相撞事故,事故原因由奔驰车驾驶员违章超车造成。事后,保险公司对车辆受到的损害进行评估,估损额为人民币43,199元。事后原告将损坏的车辆送至一家非奔驰特许修理厂进行了修理。于是戴姆勒—克莱斯勒公司及申新公司认为,本案奔驰车的安全气囊灯亮问题经四次维修的主要原因是原告隐瞒了该车曾发生严重交通事故,并在事后由非奔驰指定的维修商进行修理的事实,而且原告在使用该车过程中长期不送交奔驰指定的维修商进行保养,也可导致车辆故障的发生。
市二中院审理后认为,傅女士的奔驰车虽然经过一些维修,但并没有证据能证明这些维修问题属于该车的自身缺陷,而且在三年不到时间内,该车已经行驶9万多公里。此外,傅女士确实存在未按制造商要求进行保养以及在发生事故后未到指定维修商进行修理的事实,故对要求退车并赔偿损失的诉讼请求不予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