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李刚)“工作人员告诉我相机肯定找不回来了,而且只能赔偿300元。”张女士昨天致电本报,反映她委托快递公司邮寄一架价值不菲的索尼卡片式相机到广州,但是相机在运输途中遗失,而快递公司称只能赔偿300元。 快递公司工作人员称,因为张女士没有对相机保价,按照规定并请示总公司后,只能赔偿她300元。
快递丢失高档相机
8月11日,张女士委托展翼快递公司杨浦分公司快递一台索尼卡片式照相机给在广州的儿子,相机的总价值约5000多元。但是几天后,快递公司通知张女士,说相机找不到了。按照公司快递邮寄合同的相关规定,可以赔偿张女士200元。因为相机有急用,张女士要求快递公司帮助寻找,但是对方表示“已经找不回来了”。
消费者未对相机保价
展翼快递公司杨浦分公司夏小姐告诉记者,张女士的邮件是在交付给航空公司运输后遗失的,因为张女士当初未选择保价,因此按照相关合同规定,只能赔偿200元,“我们向总公司请示后,领导同意赔偿300元。”
夏小姐告诉记者,业务员当时曾经询问张女士是否选择保价,结果张女士没有填写选择保价,也没有交纳保价费。而张女士对此表示,“自己本来想选择保价,但是没弄清楚怎么保价。”
消保委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消费者应当仔细阅读相关条款,详细填写快递单上的各种信息。“但是快递公司也要尽到对消费者的告知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