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来源:新疆经济报
新疆未成年人流浪问题突出 3年救助2.5万人次
新疆新闻网8月21日电 从2003年开始,新疆共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24529人次,有效地维护了流浪乞讨人员和流浪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 这是8月19日记者从第一届全国救助管理站站长论坛上获悉的。
据自治区民政厅厅长吾买尔江·米孜艾合买提介绍,新疆地处祖国边疆,相对贫困,自然灾害频发,易产生流浪乞讨人员,特别是近年来,流浪未成年人问题比较突出。目前,新疆陆续改造和新建了32个救助管理站和 19个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中心,初步建立起救助管理服务体系。全区各级民政部门确定了救治流浪危重病人、精神病人定点医院,制定了救助、救治办法,对查无户口所在地的救助对象,均在敬老院或福利院进行妥善安置。2003年至今,全区共救治危重病人和精神病人1051人次。
自治区民政厅还联合自治区妇联,在自治区救助管理站建立了反家庭暴力妇女儿童庇护所,为遭受家庭暴力造成无家可归或有家难归的妇女儿童提供生活保障、安全保护、心理康复和法律援助,还对无法找到亲人的流浪儿童和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开展家庭寄养和生活照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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