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地点选择在翔安新城起步区和火炬(翔安)产业区周边地区,
首批5个自然村2007年春节前完成异地安置
本报讯 (记者 刘艳通讯员李春妮)由市发改委、翔安区政府联合制定的《厦门市翔安区大帽山农场移民安置工作方案》近日获市政府批准并批转翔安区政府组织实施,市政府已将大帽山农场移民安置工作列为今年我市的重点工作,这标志着这项为民造福工程全面启动。
大帽山农场位于厦门市东北部,翔安区北部,距厦门市区60公里,距翔安22公里,是翔安区保持最完整的尚未开发的“处女地”。农场创建于1958年,由于现有管理体制滞后,历史遗留问题长期得不到解决,农场职工、村民的增收困难,经济社会负担日益加重,生活水平普遍贫困。2005年农场人均纯收入3200元,仅为厦门市农民人均纯收入的一半。
市委、市政府各级领导高度重视大帽山农场的脱贫解困问题,去年10月以来,多次率相关部门领导到农场调研,并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决定对大帽山农场实施移民造福工程。根据市委、市政府相关会议精神和《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鼓励重点水源保护区和边远山区群众实施移民造福工程的指导意见》,市发改委会同翔安区政府研究制定了《厦门市翔安区大帽山农场移民安置工作方案》。该方案组织实施后,一方面可以解决大帽山人的生产生活困难问题,从根本上解决大帽山人乃至下一代人的贫困问题;另一方面可加强对大帽山生态环境保护,进行整体综合开发,发展生态旅游。
方案中明确,移民安置方式实行实物安置,并鼓励农场移民异地安置。安置地点选择在翔安新城起步区和火炬(翔安)产业区周边地区。方案已将每一户移民的安置用房细化为一套自住用房、一套出租用房和一份经营股份,以确保移民“搬得出、安得下,能发展、无后忧”,实现长久稳定。安置标准是,按人均建筑面积50平方米安置,其中提供移民人均21平方米的公寓房和4平方米的店面,用于解决搬迁移民今后的生活发展问题。方案还明确了移民就业安置、就业培训、子女就学等相关扶持优惠政策。
关于移民安置人员身份置换问题,方案规定,原属农场职工的,与农场解除劳动关系,不再保留农场职工身份,按照《厦门市国有农场改制指导意见》,支付经济补偿金;非职工的安置补偿按《厦门市国有农场改制指导意见》办理;原为农村居民的,转为城镇居民,符合低保条件的,按迁入地城镇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保应保尽保。
市发改委将牵头市有关部门协调有关移民安置工作的实施,按照计划,首批将于2007年春节前完成古坑、内官、村门、后炉、上部5个自然村共253户987人的异地安置。目前,翔安区政府已经开始组织移民安置房建设、房源调配和移民搬迁入户调查、摸底造册等相关前期工作。
在做好大帽山农场移民搬迁的同时,我市还将开展大帽山“旧村改造新村建设”试点工作,市发改委将通过挂钩帮扶工作,推进大帽山的开发建设,改变大帽山的落后面貌。市发改委表示,将协调规划部门尽快确定农场综合开发规划和旧村改造、新村建设规划,以规划指导建设;进而根据规划落实项目,通过项目建设带动大帽山发展。
(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