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8月21日讯
近日,由国家版权局推动成立的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声称将对全国卡拉OK厅收取MTV版权费用。与此同时,文化部也表示,即将启动“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对卡拉OK厅里放什么样的歌曲要进行审查。
但连日来,质疑声使中国迄今为止牵涉范围最广、数额最巨的版权收费行动仍未起步。上海文化娱乐行业协会认为,MTV版权收费存在三大疑点,不宜操之过急。
质疑一:巨额版权费到底由谁收
此前,卡拉OK经营单位一直向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交付著作权费用,主要是词、曲方面的费用,不涉及影像及其播放权利。
媒体报道先后传出两种收费标准。第一种说,将按卡拉OK厅的包房数量收费,大小一视同仁,每天收取10多元。据此,有人计算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将从全国卡拉OK厅收费高达数十亿元,金额之巨令人咋舌。稍后传出的第二种收费标准按营业额算,按每首歌曲收0.17元计,但营业额规定了上限。
巨额版权费用将由谁来征收?法律界人士指出,根据国务院颁发的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两个或两个以上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就同一使用方式向同一使用者收取使用费,可事先协商确定由其中一个统一收取。目前国内唯一具备合法收费资格的是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而国家版权局指定的收费机构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到目前为止仍是筹备组,未得到国家民政部正式批准,从而在法律意义上不具备收费资格。
中国音著协上海办事处表示,未来将由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统一收取卡拉OK厅的词曲、MTV版权费用,然后分配给中国音著协。但分配的比例和方式,协会自身可以留存多少资金,这些都还没有明确说法。
质疑二:MTV收费有无法律依据
面对MTV收费,娱乐企业提出了不同意见:自卡拉OK进入中国20多年以来,使用的MTV一直是作为音乐作品存在,并根据著作权法规定缴纳词曲版权费用,直到2003年海外三家唱片公司以“MTV应属于类似电影作品”为理由,将上海5家卡拉OK经营场所告上法庭,并提出巨额赔偿。上海市第一和第二中级人民法院经两年多调查审理,至今未作出终审判决。
质疑三:巨额收费谁来监督
国家新闻出版总署有关负责人日前在上海透露,在筹建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之后,很快将成立文字、美术等领域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可以预计,MTV收费还只是“万里长征第一步”。
眼下,如何形成版权收费公开、公正、合理的机制,是最为现实的问题,也是政府文化主管部门面对的真正挑战。
娱乐企业还提出,除了如何制定符合中国国情的版权收费标准之外,对所缴纳的版权使用费如何分配、去向何处,他们应该有“监督权、知情权”。
看来,MTV收费之争,还远没有画上句号。(来源:北京青年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