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王黎莉)西安市电动自行车近日开始挂牌,办牌照必须有购车发票,但不少车主昨日在找经销商补办购车发票时却被告知,要先按购车款4%纳税,否则不给发票。
“买东西开发票天经地义,凭什么让消费者替商家缴税?”8月16日,丁女士在西安市北关自行车批发市场一商店买了一辆电动自行车,当时经销商只给开了一张收款收据。 得知电动自行车挂牌必须要有发票的消息,丁女士昨日找经销商补开发票。不料,经销商却要求丁女士先按购车款的4%代为纳税,丁女士的自行车价格为2480元,税款将近100元。昨日,在西安市北关自行车批发市场,很多前来补办发票的电动自行车主都遭遇了相同的问题。
对此,经销商李女士表示无奈。她说,自从电动自行车挂牌的规定出台后,要求补办发票的顾客很多,而由于此前市场内的商户为控制成本都交定额税,如果每辆自行车都开发票,商家势必亏本。
省国税局有关人士表示,商家销售商品时本应主动提供发票,他们把税款缴纳转嫁给消费者显然是不对的。
据了解,消费者要补开发票,应由商品销售方陪同前往销售方所在的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由销售商缴税。如果发票丢失,消费者应到销售商处查找统一发票的存根联,然后到销售方所在的主管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并由销售商重新开具与原销售发票存根联内容一致的发票。省国税局有关人士提醒消费者,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购物时应坚持索要发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