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贿赂四名厅局级涉案
市纪委昨通报 去年8月至今年6月治理商业贿赂案件所取得的成果———
本报记者报道 昨天,市纪委通报了本市开展治理商业贿赂案件所取得的阶段性成果。据统计,2005年8月至2006年6月,本市共查处商业贿赂案件175件,涉案金额8090.8万元,涉及厅局级干部4人,县处级干部19人。
其中,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医药购销、政府采购、资源开发和经销六大领域,以及银行信贷、证券期货、商业保险、出版发行、体育、电信、电力、质检、环保九个方面的案件139件,占案件总数的79.4%,涉案金额6337.6万元,占总金额的78.3%。涉及国家公务员的案件51起,涉案金额2203.7万元。
昨天还公布了今年5月以来,北京市法院一审宣判的3起商业贿赂典型案件。
今年5月以来市法院一审宣判的3起商业贿赂典型案件
李京宁受贿,陈晓莉、吕剑波单位行贿案
原中国石化国际事业有限公司设备物资部业务员李京宁,非法接受被告人陈晓莉给予的回扣款118万余元;此外,还非法接受吕剑波给予的回扣款美元5.7万余元及人民币10万元;并利用职务便利,将北京邦杰货运咨询服务有限公司退还给本单位的预付款人民币25万元非法占为己有。
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李京宁能够主动交代犯罪事实,并有自首和立功表现,追缴了全部赃款,认罪态度较好,依法对其减轻处罚。李京宁犯受贿罪、公司人员受贿罪、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受财产人民币11万元。鉴于陈晓莉、吕剑波认罪、悔罪,能够主动交代问题,态度比较好,依法对二被告人从轻处罚,并宣告缓刑。陈晓莉犯单位行贿罪、对公司人员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罚金人民币1万元;吕剑波犯单位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一年零六个月。
王海涛受贿案
原北京市城乡建设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第八建筑工程公司党委书记王海涛,在该公司转让房产项目过程中收受他人给予的贿赂款15万元,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继续追缴赃款15万元予以没收。
曾凡启受贿案
原中技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第四业务部副总经理曾凡启,利用负责处理化工进出口业务的职务便利,私自向诚奥达公司透露部分业务信息,并帮助诚奥达公司成为西班牙地中海工程公司的出口代理商。曾凡启非法收受诚奥达公司给予的好处费2万美元,以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追缴赃款2万美元予以没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