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榆林讯(记者 任建飞)本报6月4日曾报道了陕京天然气榆林市榆阳段泄漏事故,近日,榆林市安监局对该起事故作出处理意见,建议对主要责任人给予行政拘留处罚。
6月3日,榆林市榆阳区芹河乡长海则村苗家伙场村民小组长苗培军,雇用韩虎驾驶装载机取土垫路,将途经本村的陕京一线天然气管道铲裂,导致天然气泄漏。 据事故调查组测算认定,本次事故气量损失23万立方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总计22.43万元。
经相关部门调查后认定:苗培军事前没有调查,就直接动用大型机械挖土,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司机韩虎操作不当,违章作业,是导致事故的重要原因。陕京输气管道没按照有关规定在村庄道路区段加设标志,村民无法判断事故点地下是否有管线,是重要原因之一。陕京输气管理处巡线工刘秉旺巡查不力,未尽到巡查责任。
榆林市安监局处理意见是:苗培军负有主要责任,建议给予行政拘留处罚。司机韩虎负重要责任,建议由公安机关进行诫勉谈话,并给予2000元罚款。装载机车主苗富荣负重要责任,处以2000元罚款。该村村主任付永岗、包村干部边兆智应对事故负管理责任,建议芹河乡政府按照村级干部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建议给予边兆智行政警告处分。芹河乡副乡长孙凤祥、乡长纪磊、乡党委书记刘瑜负有管理责任,建议向榆阳区委、区政府作检查。陕京输气管理处处长韦荣方应对事故负管理责任,建议陕京输气管理处对其行政降职,处长助理张彦、维护抢修队队长金永国、管段线路工程师毛国兴、巡线工刘秉旺等人由企业严肃处理。对陕京输气管理处予以一次性罚款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