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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取版权使用费后,西安的KTV生意不知会怎样变化?
本报记者 苗波 摄
向卡拉OK厅收取版权使用费问题,如今浮出水面:国家版权局昨日起就收费标准进行为期一个月的公示,以广泛征求各界意见,公示的收费标准为每天每间卡拉OK包房收取12元人民币。
为保证收费标准的合理性,国家版权局目前已在自己的网站上()公布了这一收费标准,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意见。
国家版权局表示,凡对此有意见和建议者,均可通过电子邮件(kalaok@ncac.gov.cn)、传真(010-65212788)和电话(010-65264622、010-65212788)反映。征求意见的时间为8月21日至9月20日。
著作权人 吃了我的给我吐出来
K我歌要交钱
国家版权局曾表示:12元仅是上限,可根据地区差异适当调整
我国相关法律早有明文规定,像卡拉OK厅这样主要依靠音乐和音乐电视作品进行经营性活动的场所,以及商场、宾馆、候机厅等营业性场所使用背景音乐,都应向相关著作权人支付版权使用费。只是由于具体操作上的种种问题,著作权人一直未能实现依法收取版权使用费的权利。这种状况已经引起国内外著作权人的极大不满,同时也由此不断引发著作权人和卡拉OK经营者之间的法律纠纷。
今年以来,经国家版权局批准成立的与此相关的两家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中国音乐著作权协会和中国音像集体管理协会(筹),加快了对卡拉OK厅收取版权使用费的各项准备工作,并于7月中旬向国家版权局上报了他们共同拟定的卡拉OK经营行业版权使用费标准:卡拉OK经营行业以经营场所的包房为单位,按年度缴纳卡拉OK使用音乐作品及MV作品的版权使用费。版权使用费定价标准为每间包房一天收取12元(含音乐与MV两类作品使用费)。
此前,国家版权局新闻发言人王自强曾表示,这个收费标准是两个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按照卡拉OK经营总额的一定比例计算后产生的。他特别指出,这个标准仅是收费的上限,在实际收费过程中,还可根据不同地区的差异,以及同一地区不同规模的经营对象适当调整。
著版权局 明明白白我的心
不连累消费者
“卡拉OK”收取版权使用费,到底收的是什么钱?为什么要收?收来的钱怎么处理?会不会转嫁给消费者?国家版权局版权司司长王自强此前就“卡拉OK”收取版权使用费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题1 这是不是一种行政性收费
王自强:首先,这个钱叫版权使用费,不是行政性收费;第二,这个费用是“卡拉OK”业主使用音乐和音乐电视作品开展经营活动,依法承担的义务;第三,这个费用应该支付给音乐和音乐电视作品的著作权人,但由于“卡拉OK”经营者和著作权人都数以万计,他们不可能一个一个去支付和收取报酬,所以必须由一个权利人组成的组织来完成,这个组织就是集体管理协会。版权局和两个收费协会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是监管和被监管的关系。
问题2 如何处理收上来的钱
王自强:按照《著作权集体管理条例》的规定,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是代表著作权人收取使用费的非营利性组织,但可以从收取的版权使用费中提取一定比例作为管理费,用于维持其正常的业务活动。除此将全部收取的使用费转付给权利人,不得挪作他用。抽取比例一般情况是20%。
问题3 两个协会和版权局有无利益关联
王自强:没有任何利益关联,协会收取的是权利人的钱,还要转付给权利人,跟版权局没有任何关系。版权局所做的主要是著作权管理组织和分支机构的审批、备案、章程、使用费收取标准、使用费转付办法的公告以及对它们资产使用和财务管理进行监督。
问题4 会不会将费用转嫁给消费者
王自强:音乐和音乐电视作品是卡拉OK经营者开展经营活动并获得利润的基本资源,卡拉OK经营者使用音乐和音乐电视作品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是其应当承担的法定义务。消费者到卡拉OK经营场所消费,已经向经营者支付包括消费音乐和音乐电视作品的费用。因此,卡拉OK经营者不应再将版权使用费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西安KTV 那一夜,你满脸泪水
很可能会涨价
昨晚9时许,记者采访了西安不少KTV歌城的负责人,他们对国家版权局公布的收费标准表示惊讶,有不少负责人说,很有可能对包间费用涨价。
经营者:版权收费不能“一刀切”
“好乐迪”朱雀店现场主管鲜晓辉表示,目前他们还不知道收费标准公布的情况,但这样的收费“不合理”。他认为,现在娱乐行业竞争非常激烈,如果不分地域不管经营状况“一刀切”,并按年度收费,显然不合理。鲜先生算了一笔账,该歌城共有80个包厢,如果每包间每天加收12元版权费,歌城成本每天将增加960元。但包间会不会涨价,他还不知道。
环城南路“爆乐迪”大堂经理赵琪则认为,12元的版权费可能会根据比例让消费者承担一部分,“如果要涨,包厢费可能会增加3至6元。”此外,他还表示,歌城在做系统时已向唱片公司买了版权,加收包厢版权费是重复与不合理的。
消费者:经营者肯定会转嫁费用
“费用太高了,经营者肯定会涨价。”昨晚,在西安东大街等地,绝大多数市民都担心版权费会转嫁到消费者头上。
在环城南路上的“夏绿地”KTV歌城,市民耿研慧告诉记者,KTV肯定会涨价,每间包房至少会涨10元钱,如果是这样,今后肯定会减少去KTV唱歌的次数。“说是收经营者的版权使用费,但最终还是由消费者来掏钱,对此国家应该有明确的规定:该费用不应该转嫁。”市民王晓军说。
律师:版权收费应该听证
曾在5年前为国内首例著作权纠纷代理官司的律师王洪表示,收费最好通过听证,原因是卡拉OK虽然在使用音乐,但没有卡拉OK,音乐人的音乐也不会这么热,使用音乐对著作权人、卡拉OK经营者都有利,所以怎样收费、收费价格高与低,都需要听证来解决。本报记者陈静涛实习记者卢红曼王小博实习生孟刚
外地反应
北京钱柜大幅涨价
在国家版权局明确表示要向卡拉OK经营者收取版权使用费后,本月中旬,北京钱柜所有包厢价格平均上涨50%左右。“我上次来唱歌的时候还是59元一小时,现在居然涨到96元一小时!”消费者许先生对钱柜突然涨价的做法表示非常不理解。业内人士分析,钱柜作为业内龙头,此番涨价有可能带动一批小型KTV的价格跟涨。
上海KTV正在观望
日前,上海各大KTV均明确表示暂无涨价打算。上海文化娱乐业协会副秘书长朱南说,由于目前对正式收费后的企业运作状况尚难预计,对是否能顺利消化由此新增加的成本,上海的KTV经营者普遍表示担忧。如果将来步入难以维持正常运作的状况,他们将不得不考虑与消费者“共同负担”。
文化部 是不是能一花两果
也有收费标准
文化部网站8月3日公布了“全国卡拉OK内容管理服务系统”项目有关内容。文化部项目负责人杨广立表示,该系统是一首歌被点播了几次,就收取几次的钱,点播次数多的歌曲它的著作权人收益就大,不会同版权局的收费办法冲突。杨广立说,版权局是由两个集体管理组织代表著作权人来收取费用,著作权人如果没有加入这两个组织就没有了收益,而他们的这套系统则是个人和集体都能参加。该系统即将开始青岛、郑州、武汉3个城市的试点工作,年底之前完成。明年开始向全国推广。本组稿件除署名外均据新华社、《新京报》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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