滞后的配套科研
作为起草渤海计划的技术组成员之一,邹景忠认为该计划还面临以下问题:“这个计划主要是控制污染源,但没有人去了解各企业的排污量有多少?海洋能承受多少?这个科研工作没做,就等于没有标准,目标也不明确。 ”
一名参与计划评审的海洋专家告诉记者:“我们在北京开了两次评审会,我看没起什么作用,因为是走过场。我很不满意,那么好的机会,把这些专业人员凑在一块了,没有给我们足够的时间看文件、讨论问题,而是很快就通过了这个计划,完了发给我们评审费……虽然拿了钱,但我对工作不满意。”
早在1999年3月31日,朱基、吴邦国、温家宝先后批示同意将渤海纳入全国环保工作的重点时,特别强调指出:“把渤海计划与全国计划联系起来,同时要在认识上提高,不是制订规划、提出口号就万事大吉,而是要把扎扎实实的工作跟上去。”
虽然中国1972年就提出了海洋环境保护(当时,出口检验部门发现,渤海的海产品里含有毒物),但是对近岸海域污染的真正重视,特别是提出渤海等“重点海域”的治理概念,是从1990年代中后期才开始的。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渤海计划第七章《实施碧海行动的技术支持》中,开宗明义地说:“我国涉海环境科学研究滞后于海洋资源开发利用和沿海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是造成海洋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重要因素之一。”
但就在这份计划中,在总共555亿元的投资估算中,用于“管理及技术支持”(不光是科技研究)的资金只占1.1%;而在这1.1%的投资估算中,除了三省一市及海军、海运两部门之外的“其他部门”(包括海洋环境科学水平最高的国家级科研部门)只能分到手5%。
中科院海洋研究所教授邹景忠说:“1979到1982年,我参加国家环保局搞的一个‘渤黄海污染防治计划’。这个计划很大,国家投资很多,但是弄到的钱都没到我们科研单位,而是到地方政府那里搞经济去了。我们这些干活的人,只有中科院给了一点钱。”
历史常常是惊人地相似。渤海计划启动后,中科院海洋所成为“副组长单位”,下面还有若干个“干将”,但却仍然“一分钱也没拿到”。邹景忠深为感慨地说:“有限的钱,落不到有能力做研究工作的单位手里;有些条件差、没有科研基础的单位反而能拿到钱,你说怎么办?”
科研部门“画地为牢”,以及科研单位与从事实际工作的部门相互脱节,也对海洋污染治理工作形成了阻碍。据邹景忠介绍,从1974年开始,渤海每隔两三年就有一次大规模的海洋污染调查,形成很多报告。“但是,这些报告大多是内部资料,数据没有共享——哪个部门搞的,自己都封锁起来。”
邹认为这是一个体制问题:“欧洲、日本的国家海域调查数据,我们都可以从网上看到,我们自己国家的却看不到!关键是没有一个统一的管理机构——到底是国家环保总局来管,还是国家海洋局来管?中国很多项目都是这样,各自站在不同的利益上,什么事都做不好。”
上述提到的矛盾的监测结果,固然反映了双方立场、观点的不同,但双方所用的监测网络竟然也是不同的。
有关报道称:“《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海洋环境监测由海洋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并向国家环保部门提供数据。但因海洋部门一直未向环保部门提供相关数据,国家环保总局建了自己的海洋监测站点。目前我国拥有两套海洋环境监测网络,而建设一个站点至少需要投资200万元,再加上每年四五十万元的运行费用,两套监测网络的重复建设造成巨大浪费,而且双方的公报还存在监测数据不统一的现象……”
根据最新的消息,近海海洋生态研究科研滞后的现状在未来两年内有可能取得进展。
今年7月,国家海洋局主导的我国首次近海水体环境大调查启动。作为我国“近海海洋综合调查与评价项目”中最为基础的组成部分,它是我国水体调查史上作业规模最大、学科最齐全、设备最先进的一次基础性调查。涉及海域范围面积达102万平方公里,自北向南分成9个大区块在全国准同步进行,并计划在两年内完成。
本刊记者 石 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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