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检察院近日在该区水利局查处一起商业贿赂串案,涉案6人,包括该局副局长2人,中层干部2人;行贿人个体包工头葛旭东已被判刑,另一包工头卢某行贿案目前正在审查起诉中。
法院审理查明:49岁的葛明海捕前系鄞州区水利局副局长兼鄞州区防洪工程建设指挥部常务副总指挥。 他先后收受卢某贿赂人民币15万元;收受宁波某建筑公司贿赂人民币1万元、商业银行礼卡价值人民币9000元;收受葛旭东贿赂人民币5万元、购物券价值人民币7900元。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葛明海有期徒刑十一年。
50岁的陈瑞国被捕前系鄞州区水利局副局长。他先后收受包工头卢某人民币2.5万元。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陈瑞国有期徒刑一年。
51岁的张荣被捕前系鄞州区水利局邱隘水管站站长。2005年11月26日,张荣到鄞州区检察院自首,交代了收受贿赂6.3万元的犯罪事实。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张荣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31岁的褚苏服被捕前系鄞州区水利局城防工程建设指挥部工程技术科科长。2005年11月28日,他在水利局领导陪同下到区检察院交代收受贿赂共计6万元。法院以受贿罪一审判处褚苏服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包工头葛旭东近日被法院一审以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曾祥生 干红光)(来源: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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