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近日公开开庭审理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原党委书记兼董事长、江西省出版总社原社长(正厅级)许志锐夫妻受贿案。江西省和南昌市部分政协委员参加旁听。
54岁的许志锐是江西省南康市人,研究生学历,曾是江西省第九届政协委员。 其妻赵赣华,江西省宁都县人,原任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处副处长。
据南昌市人民检察院指控,1997年至2005年期间,许志锐利用担任江西省新闻出版局、江西省出版集团公司、江西省出版总社副局长、党委书记、副总经理、副董事长、董事长、总经理、副社长、社长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美国兄弟公司总经理王永华、德国曼罗兰(中国)有限公司广州办事处业务经理高晓忠、苏州三力声像设备有限公司总经理郭亚辉、江西新华印刷厂副厂长万金海、鹰潭市新华书店经理黄明华、上饶市新华书店经理张天明、江西电力物华宾馆董事长程银华等人贿赂款共计40.5万元人民币、44200美元、1500欧元、4万港币;单独或伙同其妻赵赣华非法收受江西省出版总社驻海口办事处主任郁桂兰、江西利达装饰有限公司红树林分公司负责人刘善庆、赵赣华之弟赵赣荣贿赂款共计114.6万元人民币、14000美元;伙同其情妇孙雪红收受江西省建设监理总公司总监颜南令贿赂款17万元人民币。
综上,许志锐共收受贿赂172.1万元人民币、58200美元、1500欧元、4万港币,并分别在购买设备、人事安排、工程建设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
检察机关同时指控,赵赣华除伙同其夫许志锐共同受贿100.8万元人民币和9200美元外,还于2001年至2005年期间,利用担任江西省地方税务局征收管理处副处长,分管发票工作的职务便利,非法收受江苏省海门市复写纸厂业务员袁志福、鸿万记录纸有限公司董事长陈青海、湖南城步纸厂业务员杨景奕、江西印刷集团公司业务员柳政等人所送回扣款、好处费共计54.5万元人民币,并分别为上述单位及个人谋取利益。(王俊华陈建华)(来源:人民法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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