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成都8月22日电 (记者任硌)成都铁路运输法院近日一审审结一起票贩子贩卖假票、殴打执勤民警案,法院以妨害公务罪分别判处被告人李明宪和刘碧英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
2006年5月2日,来自四川仁寿县的农妇刘碧英在成都火车北站倒卖车票时,被成都车站派出所执勤女民警梁梅发现后上前制止。 刘碧英为逃避警察,竟将怀中约两岁的小孩塞给女民警后拔腿就跑。梁梅追上去欲将小孩还给她,刘突然挥拳击中梁梅胸部,接着又狠抓其衣服,同时叫喊“警察打人了!”此时,刘碧英的妹夫、同在车站倒卖车票的李明宪冲过来朝梁梅拳打脚踢。附近执勤的民警刘发生、罗飙见状立即前来解围,李明宪竟用胳膊勒住刘的颈部并进行殴打,同时飞起一脚踢向罗飙腹部,致两民警受到不同程度伤害。此时,人群中窜出七八名倒票人员,也趁机冲过来围住三名民警拳打脚踢,致现场一度混乱。附近执勤的民警闻讯前来增援才平息事态。
成都铁路运输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李明宪、刘碧英以暴力方法殴打执勤民警,其行为均已构成妨害公务罪,法院依法作出了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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