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仙都风景区管理处两主任被撤职
据《法制日报》消息备受关注的浙江省缙云县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仙都摩崖题记石刻“铁城”遭《大旗英雄传》剧组破坏一事,8月18日终于有了定论。缙云县文广新局作出文化行政处罚决定,对《大旗英雄传》剧组处以2万元的罚款。
除了对剧组处以罚款外,仙都风景区管理处也被处以5000元的罚款,管理处的正、副主任因监管不力均被县政府撤职。
浙江省缙云县文化广电新闻管理局执法大队一位负责人表示,由于《大旗》剧组未经审批擅自进入全国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影视拍摄,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有关规定,因此该局根据《文物法实施条例》,对剧组作出了上述处罚。这位负责人同时表示,按照有关条款,罚款2万元已是处罚的上限。
缙云县仙都风景区内的摩崖石刻“铁城”是按明代书法家郝敬的书法刻下的,为仙都5大摩崖石刻之一,2001年被列为第5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去年5月,由广东强视影业传媒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投资的《大旗英雄传》剧组到仙都风景区拍摄外景。因为嫌“铁城”摩崖石刻影响拍摄,剧组在石刻上喷了涂料遮盖两个大字。拍摄结束后,仅留下2000元清洗费用后离去。仙都景区在清洗涂料后发现,摩崖石刻已遭到腐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