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孙思娅来源:
本报讯(记者孙思娅)昨天,一专抢电话卡商铺的6名团伙成员,被市一中院判处2至11年不等的有期徒刑。此外,帮助该团伙销售和藏匿赃卡的张军锋及李继红,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和11个月。
此团伙成员共6人,年龄在18至26岁之间,大多都有前科。从2004年8月至2005年7月近一年的时间内,6人在海淀区、石景山区、朝阳区、怀柔区,先后11次抢劫抢夺报刊亭、礼品店、个人,共抢走12万余元现金及价值15.6万余元的各类电话充值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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