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全国首创补贴村医政策 贫困地区村医一年补贴一万
为此财政拨款达1.6亿元
时报讯 (记者 游曼妮 夏令 通讯员 陈枫 符信) 广东在全国首创补贴村医政策:省财政拨款1.6亿元,用于补贴全省经济欠发达的行政村的村医。 昨日,省政府召开全省加强农村卫生站建设和落实农村卫生站医生财政补贴工作会议,公布了这一信息。
近四成农民有病不看
虽然广东省卫生事业发展近几年也有较大的发展,但整体上还是滞后于经济发展,农村卫生事业特别是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卫生事业相对落后的情况更为严峻。2003年全省卫生服务调查结果显示,广东省农村有38.4%的群众患病后未到医疗机构就诊,普遍存在小病拖,大病扛的现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也时有发生。经济落后地区村医水平让人堪忧:全省有村级医疗点23763个,乡村医生28939人,其中只有4.1%具有大专以上学历,47.5%具有中专学历,48.2%经过在职培训。因为每月只有300、400元收入,不少村医弃医从商,严重破坏了农村医疗基础保障体系。
卫生站看病部分费用减免
从今年开始,省级财政设立专项资金,建立经济欠发达地区农村卫生站医生补贴机制,对广东省经济欠发达14个地级市及江门恩平市的村卫生站医生予以补贴,每个行政村每年补贴1万元。省财政计划总拨款1.6亿元,按照“一村一站一医一万元”的标准,用于补贴16500多个行政村的村医。记者获悉,省监察厅会同省卫生厅、财政厅制定具体违规使用省财政补贴农村卫生站医生专项资金的责任追究制度,严厉查处对弄虚作假骗取和挪用专项资金等行为。对乡村医生的财政补贴由财政部门直接支付到乡村医生的个人账户。此外按照因地制宜、合理配置资源的原则,到2007年底,全省每个行政村(乡镇卫生院所在地除外)设置一个规范的卫生站,具备条件的农村卫生站应列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门诊,群众在农村卫生站看病,可以在合作医疗制度规定范围内享受部分费用减免,使农民小病不出村,中病不出镇。
住院补偿封顶线6000元
雷于蓝要求,加强农村卫生站建设,要抓好"三个结合"。一是要与农村公共卫生建设相结合。二是要与大力发展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相结合。探索实行卫生院、卫生站首诊制与县级医疗机构的转诊制度。三是要与中医药强省建设相结合。
雷于蓝同时要求,要进一步完善农村合作医疗补偿方案,住院补偿封顶线要达到6000元以上;要建立农村合作医疗长效管理机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