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明区这一再就业优惠政策为全市首创
本报讯 (记者 陈运军实习生李奕佳)下岗失业人员加入社区劳动组织再就业,不仅有政府帮忙,而且每月每人还可以领到一定数额的补贴。昨日上午,思明区政府为首批符合条件的61名社区劳动组织从业人员发放每月每人100元的补贴,市劳动局表示,思明区这一再就业优惠政策在全市尚属首创。
思明区城镇下岗失业人员占全市的60%以上,其中就业困难群体“4050”人员占全区失业人员近37%。2005年4月,思明区政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促进就业优惠政策的通知》,明确提出“结合社区建设需要,鼓励发展与社区功能相配套的各类社区劳动组织,对社区劳动组织招用的非正规就业人员,给予每人每月100元岗位补贴。”据了解,享受该优惠政策必须同时满足两个要求:一是社区劳动组织招用的非正规就业人员月收入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50%;二是从业时间应达到连续六个月以上。社区劳动组织从业人员中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在享受这一补贴时还可同时享受灵活就业社保补贴。截至今年7月底,思明区共有社区劳动组织31家,占全市的86.1%,从业人员共计112人。
(来源:厦门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