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稚女生只因敬畏甘愿“与狼共舞”
贪心房东为多赚钱什么都不管不顾
昨日,记者在看守所里见到了于强,采访时,他玩世不恭的眼神让人看不出任何悔意。
今年21岁的他,初中毕业后便成为社会闲散人员,终日游手好闲,根本不理父母的管教,还在社会上结交了一些“狐朋狗友”。 今年4月,于强同好友刘某相约在某饭馆吃饭,初次见到刘某17岁的“女友”王婷婷,便心生爱慕,于是同刘某商量,问其是否能将女友让给自己。见刘某不同意,恼怒的于强抽出片刀,恶狠狠地说:“你小子敬酒不吃吃罚酒,再不让老子片了你”。慑于于强的淫威,刘某极不情愿地将“女友”让出。而王婷婷,这个年仅17岁、涉世未深的女生,见于强如此凶狠,心中顿生敬畏,便心甘情愿地跟着于强,过上了同居的生活。
8月10日,于强找到网上结识的姐姐樊某,让其帮忙找日租房。于是樊某找到翠溪园一户房主杨某,杨某在该小区内有一套两居室的偏单,为了能使这套偏单多创造经济效益,杨某将两个居室分别打上隔断,这样一来便形成4间房间。在樊某替他们交了50元押金后,于强和王婷婷就住进了4间中的一间。
案发当日凌晨2时许,于强和王婷婷在房间内喝酒。由于二人身上的钱所剩无几,酒后的于强失去理智,便生出从“邻居”身上弄点钱花的歹念。“反正房主不认识咱们”,于强一边叨咕着,一边抄起那把随身携带的片刀,与王婷婷径直朝旁边的房间走去……案发后,于强跑回父母家,要了600元钱便匆匆逃跑,没想到,没过一天就被抓获归案。
本组撰文记者常健通讯员项毅范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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