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晚报网8月23日讯
(记者李坤东通讯员陈涛)省交通厅决定对在建农村公路施工企业、代建单位实行动态管理,从招投标到施工全程跟踪,每季度对在建农村公路工程考评一次,评出施工企业履约等级。市县在年度之内没完成任务的,下年度任务减半;对项目管理不好的,减少项目安排或暂缓农村公路建设资金拨付。
省交通厅对农村公路建设明确市县政府为实施主体,稳妥推进,并将44个通乡油路项目按两种模式进行改革:一是给每个相关市县安排1至2个项目作为试点项目,交由市县交通局组织实施。全省共安排项目16个,涉及11个市县。二是将28个项目按其所在地分为四个片区进行“打捆”,采取“代建制”模式实施,建管分离,铲除腐败的温床。同时,对农村公路项目严格执行招投标制、社会监理制、合同管理制、廉政责任制的“四制”管理,对招标公告的内容和发布方式进行全过程监督。对工程进展慢、问题突出的项目进行重点跟踪,每月定期公示工程进度和排名,打造“民心工程”和“透明工程”。加强对监理企业的动态管理,使其严格履约、诚实守信。(来源:海口晚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