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度可乐事件日渐升温,以至于印度最高法院下令要求百事可乐和可口可乐公布秘密配方,否则将禁止两种饮料在印度销售。这是一百多年来两家公司首次受到如此待遇。
中国消费者和传媒开始将目光转向中国市场上的可乐,希望尽快获得“中国市场上的可乐是否含有杀虫剂”之类问题的明确答复。
可口可乐自1908年在亚洲销售,1927年天津和上海设立瓶装厂。1978年12月16日中美同时宣布自1979年1月1日起正式建交,可口可乐就在当天也宣布重返中国市场。
可乐已经喝了这么多年,为何在印度人喝出问题后,才想到质疑自己喝的可乐呢?在向“双可乐”发难的同时,食品安全监管部门是否也该反思一下呢?是否也应该对我们的食品监管体系有所警醒呢?
谈及食品安全监管,从“苏丹红事件”到致癌保鲜膜的一系列事件中,政府部门似乎都慢了半拍。问题还在于经过这一系列事件后,质检卫生工商等部门的监管能力依旧没有明显提升,总在扮演着“事后诸葛亮”的角色。
随着国家的进一步开放与经济实力的不断增强,各种各样的洋品牌快餐、方便食品、软饮料蜂拥而入。这些时尚食品在丰富食谱、美化生活的同时,也给食品安全带来诸多隐患。要解决这些外来食品的安全隐患,最好的办法不是亡羊补牢,而是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当一种国际时尚食品进入国门,应该查看一下它们的“护照”,并对可疑者做一次“全身检查”。
央视近日报道称,在7月10日至8月10日一个月的时间内,国内一家公司先后3次从美国采购10万公斤奶粉,货值近20万美元。据检验检疫部门检测,这3批进口奶粉的亚硝酸盐含量均明显高于我国现行国家标准。目前,这10万公斤奶粉已依据中国食品的相关规定被全部退运。
对这样的类似全身检查的检验,“可口可乐们”一定会搬出绝密口味配方、独家保鲜技术为借口拒绝监管。以可口可乐为例,尽管其主要配料糖、碳酸水、焦糖、磷酸、咖啡因、“失效”的古柯叶等早已为公众所熟知,但决定其根本的却是占不到1%的神秘配料。
可口可乐把配方当作绝密。但是绝密并不能成为拒绝消费国监管的理由。一个企业的所谓绝密配方和一个国家的食品安全法律以及几十亿人生命保障孰轻孰重?答案是显而易见的。无论你的实力多么雄厚,无论你的配方有多绝密,每家跨国公司的食品理应纳入消费国的监管体系。当然,监管绝不意味着让你的绝密配方公之于众。接受不接受监管,这是一个原则问题,如同国家主权一样,不容谈判。如何在保证绝密的前提下监管,那只是一个办法问题,双方可以进行协商解决。在坚持原则的前提下,办法问题可以充分协商。
必须承认,这几年来,中国的食品卫生监管已经取得长足的进步。尽管被人戏称是“救火队员”,但是在苏丹红等一系列事件中,质检卫生工商部门的反应和处置还是足以令人称道的。这几年那么多的食品安全事件被曝光,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食品监管的力度得到空前的加强。据报道,国家标准化委员会开始抓紧修订新的食品标准。今年至少有6个食品新标准将出台实施。
我们不可能奢望罗马一日建成。对于中国食品安全监管的规范化、法制化进程,我们必须要有耐心。一位食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朋友说得也有道理:“我们成立还没几年,人员、经费、工作水平都还很不到位,不能指望我们一下子就能达到美国的水平。”
美国是什么水平呢?据报道,美国人很少为吃“犯嘀咕”,基本是“放心买、大胆吃”。这得益于全面、系统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美国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遵循以下指导原则:只允许安全健康的食品上市;食品安全的监管决策必须有科学基础;政府承担执法责任;制造商、分销商、进口商和其他企业必须遵守法规,否则将受处罚;监管程序透明化,便于公众了解。
透过印度“可乐门”事件看中国食品安全监管,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中国食品卫生监管现状距离中国国民日益增强的食品卫生需求尚有不小的差距,对包括可乐在内的外来和本土食品的安全监管,已经成为一项重要而复杂的社会工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