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的孙先生昨日遇到了一件烦心事,开发商认定合肥市房产管理部门颁发的房产证是“两证合一”,两年前买的房子,到现在土地证还没有办理。
孙先生2004年在位于马鞍山路附近的贵都花园买了一套商品房,房产证已发放。 孙先生说,原来听信开发商说的土地证与房产证“两证合一”,不需要再办理土地证。昨日查看房产证,其中有关土地栏的数字全部未填,也没有土地管理部门加盖的公章,很担心这房产证的“两证合一”之说。孙先生随后询问贵都花园的开发商,开发商解释,合肥市房产管理部门所发的房产证是“两证合一”,代表了房产所有权人的房产和地产全部权益,不会影响以后房屋上市交易,没有必要办理土地证。
记者昨日联系了贵都花园开发商,有关人士介绍,原先在办理房产证时,有关部门讲“两证合一”了,而且全国其他一些城市已经“两证合一”,这是一种趋势。我们咨询了土地部门,正在与土地部门积极联系,方便业主办理土地证,给业主一个满意答复。
合肥市国土资源局有关负责人昨日告诉记者,合肥市现在没有实行“两证合一”。因此,房屋所有权人应分别办理房产证和土地证。来源:安徽商报日期:8月24日编辑: 孟根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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