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山西商报】
KTV收版权费由谁埋单
8月21日,国家版权局公布了卡拉OK版权使用标准:每间包房每天收费12元。虽然目前省城还没有明确版权费的收取究竟应该由哪个部门执行,但一时也引起了行业内强烈的反响。
KTV包房暂不涨价
23日11时许,位于五一广场附近一家量贩式KTV的一工作人员说:“我们已经知道每个包间将收取12元的版权费,但目前这里还没有涨价,以后涨不涨价很难说。”
位于千峰南路的一家KTV负责人表示:“现在还在公示期,只要有关部门没有开始征收版权费,我们这里就不会涨价。即便是过完公示期,开始征收版权费,也要根据行业内其它商家的表现而定,包间费涨不涨价还要等等看再说。”
12元应该怎样收价
对于国家收取版权费的标准:每间包房每天收取12元,一些经营KTV的商家也表示出了异议。位于柳巷内一量贩式KTV的工作人员说:“每间包房每天收取12元,对于十分走俏的迷你包、小包来说还是可以接受的;但是相对那些比较空闲的大包和豪华包来说,收取12元的版权费,对于消费者和商家来说都不是很合理。所以12元的版权费具体要怎样的收取,还要进一步根据实际情况而定。”
记者从省新闻出版局版权处了解到,收取版权费,要等公示期结束以后才实行,12元的标准仅是收费上限,在实际收费过程中,会根据不同地区差异,而作出适当的调整。
费用该由谁来付
而对于国家版权局公布收取版权费的通知,记者也随机采访了一些经常在KTV消费的市民。消费者小王说:“12元要摊一个消费者当然很多,但要是摊分在营业的时间价格里,每间包间每小时也就是涨一、两元钱,这我觉得的影响也不大。”
刚从一家量贩式KTV出来的刘女士说:“其实我觉得收取版权费不应该转嫁到消费者头上,理应由经营者承担,但商家肯定没有这样的好心。我觉得包厢涨价可能性很大,但每小时要是涨个一元至两元也无所谓,但要是那些价格相对较高、消费频率较小的大包、豪华包所要出的版权费,如果只让少数消费者承担的话,那我觉得就不是很合理。”
商报记者 (责任编辑:梅智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