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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在南京诉日本右翼分子侵犯名誉权案,南京市玄武区法院23日作出判决,原告夏淑琴胜诉,经法院一再传唤,被告未到庭,被告赔偿原告160万元人民币。这是中国法院首次对中日历史事件作出判决。
8月23日,夏淑琴在新闻发布会上激动万分。新华社发
回放一家7口被侵华日军杀害1937年12月13日,占领南京的侵华日军闯入南京市民哈家,残酷杀害了哈家4人和哈家房客夏淑琴一家9人中的7人,被捅了3刀的夏淑琴和她4岁的妹妹夏淑云幸运存活了下来。她们的遭遇在当时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主席拉贝先生的日记、委员约翰·马吉先生拍摄的电影胶片中均有详细记录。多年来,夏淑琴强忍失去家人的痛苦,一直坚持与日本右翼作斗争,并多次赴日与日本右翼当面对质。日本正义人士本多胜一在其出版的《到南京大屠杀现场去》一书中称:“夏淑琴是在法庭上能够经得住反方询问的5位幸存者之一。”
夏淑琴被污蔑“做假证”
然而,1998年,日本亚细亚大学教授东中野修道和日本自由史观会成员松村俊夫,分别通过日本展转社出版了《南京大屠杀的彻底检证》和《南京大屠杀的大疑问》两本书。在书中,夏淑琴等人被描述成“假证人”,作者更指夏淑琴是“故意编造事实,欺世盗名”“其证词是某个人在某个时间里想像出来的”,他们“只是被政府特意培育成那样”。审判现场市民代表非常激动77岁老人走上法庭23日9时30分,在南京市玄武区法院的法庭上,全场肃穆,随着法官的法槌声响,审判长开始对这起备受世人关注的案件宣判。这是一场特殊的审判,原告席上坐着77岁的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和她的两名代理律师,被告席上却空无一人。一个多小时的宣判过程中,夏淑琴老人一直非常镇静;而坐在下面听审的市民代表则显得非常激动。
日本两名被告人败诉
“被告松村俊夫、被告东中野修道……分别于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的《人民日报》,日本国内的《读卖新闻》等主要报纸的显著位置刊登向原告夏淑琴赔礼道歉的声明,并一次性赔偿原告夏淑琴精神损害抚慰金共计人民币160万元。”南京市玄武区法院对国内首起南京大屠杀幸存者状告日本右翼案作出原告胜诉的判决。愤然起诉被告不敢露脸的诉讼夏淑琴愿与被告对质“我不怕与他们当庭对质,就怕他们不敢来。”77岁的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夏淑琴说。2000年起诉日右翼分子2000年,为了捍卫自己的名誉权和中国人的尊严,夏淑琴在南京以侵害名誉权为由,起诉日本人松村俊夫、东中野修道及日本展转社。针对夏淑琴在中国国内的诉讼,日本被告东中野修道在东京法院竟然提出了反诉讼,但当今年6月30日夏淑琴正义凛然地站到日本法庭上时,这位被告突然撤诉。在进行大量取证之后,南京市玄武区法院作出了缺席判决。公正判决30万死难同胞的重托日本右翼欲美化战争多次赴日与日本右翼势力斗争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馆长朱成山表示:“夏淑琴状告日本右翼一案的胜诉,是对当年那场战争中被日军血腥屠杀的30万南京死难同胞的一个交代。”1937年12月13日至1938年1月,侵华日军血腥屠杀了30万手无寸铁的南京平民和放下武器的中国军人,制造了二战史上惨绝人寰的一幕。南京大屠杀的历史将日本侵略军永远地钉在了历史耻辱柱上。因此,否认南京大屠杀的历史成了日本右翼篡改历史的重中之重。
大屠杀证据比比皆是
“中国法院作出了公正的判决。”夏淑琴的代理律师谈臻说,原告在起诉书中列举的证据包括:1947年南京国民政府国防部审判战犯军事法庭对日本战犯谷寿夫的判决书中认定的夏淑琴一家被屠杀的事实;南京大屠杀期间曾出任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主席的德国人约翰·拉贝,在其所著《拉贝日记》的记载;南京大屠杀期间曾出任南京安全区国际委员会委员的美国牧师约翰·马吉等人,在这起屠杀事件发生后,曾到原址进行的调查;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南京市档案馆保存的《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档案》等。
夏淑琴要赴日寻公平
胜诉后的夏淑琴表示:“这么多年来,我能一直坚持与日本右翼分子斗争,是因为我的身后有我被日本侵略者屠杀的家人,有30万死难同胞支持着,给他们一个交代是我的动力。我希望自己还能够多活几年,我还要在日本的土地上告倒日本右翼。”意义重大受害者维权开辟新路径打开对日诉讼新局面对于夏淑琴国内状告日本右翼案的胜诉,南京大屠杀历史研究专家、法律专家、社会人士表示,该案的胜诉意义重大。朱成山表示,这是我国首次对日本右翼分子在国内的诉讼,以往不管是南京大屠杀受害者还是中国劳工受害者在日本的诉讼中,大多以失败而告终。按照国际司法惯例,涉及二战期间的民事诉讼可以在本国进行。此次在中国国内的诉讼,打开了二战中国受害者对日诉讼的新局面,为中国受害者维权寻求到了新的路径。
用法律对待历史问题
谈臻律师、南京市玄武区法院有关法律人士表示,以往南京大屠杀幸存者及其他受害者对日索赔、认定南京大屠杀历史事实,更多的是通过民间在日诉讼,或者是政府在外交场合表明态度和观点,该案将是第一次通过中国的司法程序,对一个中日历史事件作出判决,它最大的意义在于,我们开始更加理性地用法律的途径对待历史问题。据了解,今年9月22日,夏淑琴还将奔赴日本再与日本右翼分子松村俊夫、东中野修道打官司。执行难题中方将采取三大对策被告入境将会被扣留夏淑琴的代理律师谈臻指出,此案胜诉无疑值得高兴,但是存在执行障碍,中国法院执行人员如果到日本执行,将面临两国法律上的问题。不过,中方律师已经在研究这个问题,至少可从三个方面对被告进行威慑。谈臻说,首先,将此次判决书的内容在日本媒体上刊发,这将对被告产生极大的影响。其次,向我国法院申请“此案处于执行状态”,可限制被告进入我国大陆、港澳地区,一旦其进入,可以其“有未了债务”为由将其扣留。此外,一旦中日签订“司法协助协议”,我们将立即启动执行程序。据新华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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