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裴晓兰来源:
本报讯(记者裴晓兰)48岁的无业人员李玉宝在一次盗窃报亭财时,残忍地将卖报女杀死并抢走对方钱款。昨天,被控抢劫罪和盗窃罪的李玉宝在市二中院出庭受审。
李玉宝是北京人,2000年他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法庭上,李玉宝说,他之所以盗窃报刊亭,是因为报刊亭一般只有一个人,好下手。此案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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